股东会是什么机构,具有哪些职权,股东表决权和表决程序具体有哪些,股东是否可以自行召集与主持股东会会议?创办公司、投资企业离不开一些公司管理以及公司法的基础常识。笔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相应的法律常识,为读者提供一些参考。
1.股东会的地位及职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权力机构,具有可以支配、控制、决定公司发展、规划、利益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的权力。一句话,就是公司由股东会“说”了算。
根据《公司法》第37条对股东会的职权作了详细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由以上11点可知,股东会可以决定公司生死存亡(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决定扩大或者缩小规模、修改运行规则即公司章程、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也印证了公司股东会是权力机构的说法,董事会是执行机构,即是负责做事的,它不能决定公司的生死存亡、扩大或者缩小规模、修改运行规则、发行债券等事项。
2.股东表决权和表决程序
一般来说,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并不是简单的以人数的多少来行使表决权,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指的是按照股权的多少行使表决权。例如,张三和李四各占A公司15%的股份,两人总共占了公司30%的股份,如果王五占了公司70%的股份,那么,张三和李四支持的事项,如果王五不同意也不能通过。从人数上来说,2:1应该是有决定权的,但这只是社会生活的普遍现象。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行规则中,是以股权的多少而不是以人数来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这也就是说明了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章程规定优先。同时,这一条还规定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样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三分之二指的是具有2/3表决权的股东而不单是股东人数的2/3。
3.首次股东会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如果股东会一直不开应该怎么办呢?公司法相关条文也有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一般分为首次股东会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三种,后期运营主要就是后面两种。
01首次股东会会议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也就是参照上面第一点的要求,行使11项职权。
02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提议召开的主体有4个:①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②1/3以上的董事(仅指人数);③监事会;④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
4.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0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情况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02.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时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03.当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04.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需要在前面三种情况都不能召开时,才由具1/10以上股权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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