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扶风县杏林镇为全面规范和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将全镇2013-2022年各级扶贫项目资金1.55亿元形成的资产逐年逐个追溯资金项目来源、用途去向、资金状况等信息,全覆盖摸清、核准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全镇各类扶贫资金1.55亿元涉及到户类扶贫资金662.5万元,形成扶贫资产资金1.5亿元涉及项目336个;其中公益性扶贫资产1.02亿元,涉及项目266个;经营性扶贫资产4687万元,涉及项目70个。逐项建立清单台账,明确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做到权责明确、产权清晰。切实发挥扶贫资产效益提高村民增收。
“4”全覆盖、清底数建立“四张清单”。
一是落实制度清单。全面落实镇级下发的《扶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转发关于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制度,将我镇资金使用规范化、资产管理长效化、产权责任明确化。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项目清单。对全村扶贫项目资产根据项目类型,将扶贫项目资产分为经营性资产项目、公益性资产项目、到户类资产项目。确保摸排对象精准、范围聚焦。三是建立资金清单。我村按照项目清单分类逐项追溯资金状况,重点对经营性资金状况核实效益发挥作用,四是建立效益清单。通过明确项目资产所有权、经营权等有效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属于谁、谁来管、如何管”,防止扶贫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
“1”定资产、分类别做好“一本台账”
在确定资产权属的基础上,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应纳尽纳,分年分级分类、逐一登记造册,形成扶贫资产管理台账,通过建立扶贫资产四项清单,按季度对资产实情进行核查调整,做到账实一致、家底清晰、责任明确、收益直观。
“2”明产权、重管护夯实“两个责任”。
一是明确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扶贫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谁实施、谁确权、谁移交”,行业部门、镇村两级项目实施主体,分类登记造册,明晰资产权属,建立完善的扶贫资产身份信息,签订《扶贫资产管理承诺书》《资产权属确认协议书》《资产移交管理协议书》《资产移交清单》明确资产管理监管责任,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有人管、有成效。按照“镇级监管、村级直管、群众监督”的原则压紧压实镇村“两级”监管责任,形成扶贫资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共同监管”格局。村级成立集体经济产业理事会,对经营性资产由村级统一监管,并对2013-2022年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均按照程序完成项目移交确权。二是落实管护责任。针对公益性扶贫资产建立扶贫资产动态管理台账,发挥农村基础设施管护“1+10”模式,夯实镇村管护责任。加快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由“摸底确权”向“管好用好”转变,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通过对村通组产业路、小型水利工程、农村公厕、幸福院、卫生室、公共文化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环卫设施以及农村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等设立管护岗位,优先聘用三类重点人群(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岗位,就近就地就业保增收。
“3”增效益、提增收落实“三项措施”。
一是落实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分配原则,结合资金来源、统筹受益方式、受益群体等多方面因素,将经营性扶贫资产收益由优先用于保障三类重点人群(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群体,转向全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实现了全镇首次全农户分红的突破与创新。剩余部分用于保障村股份经济公益事业、股份经济产业发展。二是开展扶贫资产“回头看”工作。坚持“镇级督导、村级自查”原则对扶贫项目资产是否存在闲置、流失、被侵占、效益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回头看”。对发现问题村两委研判,镇级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三是公开扶贫资产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风向标”作用,结合确权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明确确权范围、确定确权主体、界定资产权属、资产公开公示、资产规范移交等5个程序,对扶贫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及时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老百姓心里有个“明白账”,明确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属于谁、谁来分、如何分”。已对全村扶贫项目资产移交确权、资产分红花名册等进行公示公告。
通过深化落实“4123”资产管理新方法,进一步发挥资产效益,健全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优化资产风险化解管理办法,提升资产效益再上新台阶,切实提高群众增收致富,为全镇乡村振兴工作发展提供不竭动力。(通讯员 李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