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辆汽车左转时,没有任何减速地撞上一对在斑马线过马路的母女,母女两人被卷进车底,导致母亲受重伤、3岁女儿当场死亡。此前,台湾交通因对行人不友善,被旅澳洲台湾人Ray Yang称之为“台湾是个行人地狱”。那么,台湾究竟是怎样一步步成为“行人地狱”的呢?
“肚子里的孩子赔偿给你”
5月8日,台南市北区的忠义路与成功路口发生一场死亡车祸。怀着身孕的36岁杜女士驾驶汽车左转至斑马线时,未做任何确认,没有任何减速地撞上了38岁李女士及其3岁女儿,导致李女士重伤,3岁女儿当场没有生命迹象,送医后仍宣告不治。
▲3岁女儿当场没有生命迹象。(中时新闻网)
事故发生后,杜女士向李女士的丈夫余先生打电话道歉,她先称自己也在医院,接着脱口说要用肚子里的孩子来作为赔偿,送给余先生和李女士养,这让余先生当场气炸:“这要怎么赔?再怎么生也不可能一模一样啊!不是自己生的有用吗?”
杜女士的离谱言论让台湾网友们很火大,痛批杜女士根本没资格当母亲:“为她肚里的孩子感到可悲”、“还要别人帮你养孩子是怎样”、“小孩是可以这样当作物品说送就送吗”。
9日,台湾网红洁哥在网上发布帖子,坦言:“台湾真的是‘行人地狱’”,并表示她跟女儿Fafa有次走在斑马线上过马路,却同样遇到一台抢快的左转汽车,让她们差点出事,当时她气得爆粗口,“真的是王八蛋X你祖公!”
▲网红洁哥也为此事发声。(中时新闻网)
如今看到李女士及其女儿年纪与她们相仿,看新闻仿佛像看见自己一样。她不敢点开事故视频,难过地说:“我一直跟Fafa说过马路要牵手手,这样才安全,可是她们也有牵手过马路啊。”
台湾的行人过马路时,这么危险的吗?走在斑马线上,也不能保证自己不被车撞?
台湾是“行人地狱”,把人撞死赔更少
“行人地狱”一词,最初源自于2021年12月成立的FB主页“台湾是个行人地狱”,该主页由旅澳洲台湾人Ray Yang创立。后该主页于2022年12月7日由美国媒体CNN引用,指出台湾虽以美食小吃、自然景观和好客闻名,但恶名昭彰的交通让人却步。
▲Ray Yang的FB主页“台湾是个行人地狱”。(Ray Yang FB)
由于台湾的交通对行人不友善已被诟病许久,加上2022年下旬起,台湾再度发生多起行人于斑马线行走,却因车辆未停让而遭撞击致死或受伤的事故,该词引起众多台湾网友共鸣,并被台湾多家媒体所使用,遂渐成通用之贬抑用语。
根据数据显示,台湾2022年交通事故造成超过3000人死亡,其中有394位行人因为交通事故死亡、16000多人受伤;平均下来,台湾每天有将近47位行人,在道路上非死即伤。
2021年12月25日,钟先生驾驶汽车沿高雄市永丰路行驶,疏于注意道路情况,就贸然变换到外旁道,撞倒电动车骑手姜女士,姜女士送医急救,1小时后伤重不治。
钟先生虽在事后承认肇事,但他不与姜女士家属见面谈和解,姜女士家属也告发承办法官说,只领取到200元的强制责任保。最终,高雄合议庭认为他毫无悔意,由犯刑8月起,从重判1年2月徒刑。
是的,你没看错,在台湾撞死一个人,重判也就14个月。
2022年11月27日,32岁季先生(国籍伊拉克,父亲)、李女士(30岁,母亲)、婴儿(男,1岁乘坐推车)一家三口行经台中学士路往英才路口,也是在过马路时,遭后方疾驶而来的公车撞上,母亲和婴儿被拖行数米后公车才停下,婴儿车被撞得支离破碎,母子双亡。
▲季先生一家三口过马路被公车撞上。(中时新闻网)
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根据案发路口监视器、行车纪录器等,进行车祸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侦结起诉。检方认为,公车司机陈先生涉犯过失致死、过失伤害等罪嫌,为想像竞合,依“刑法”第55条规定从一重之过失致死罪嫌起诉。
另外,陈先生行经行人穿越道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致人受伤及死亡,请求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6条第1项,加重其刑至1/2。
在台湾,过失致死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00元(台币,下同)以下罚金,过失伤害罪可处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也就是陈先生最高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假设他被判坐牢1年,就算加上加重其刑的1/2,最后也只用坐牢1年半。
▲另有一辆公车因抢速,险些撞上行人。(中时新闻网)
另外,台湾社会上还流传一种说法:把人撞死赔更少!
这是因为在台湾的一般车祸死亡案件,家属可跟肇事者请求殡葬费、抚养费跟精神慰抚金,但因家属在殡葬费跟抚养费部分,无法拉高赔偿金,只能在“精神慰抚金”上着力,这时候整个赔偿的数字就会很低。
但当受害者被撞伤成为植物人、终身瘫痪时,就可以申请看护费、医疗费、增加的生活费用、劳动力减损等赔偿了。单就看护费来看,若一个月看护费是3万元,10年至少有300多万,20年就有700多万。而若是医师被撞伤,医师月薪10万起跳,所能请求的劳动力减损也相当可观。但当人被撞死,家属就只剩下精神慰抚金可以请求。
▲台湾学生过马路时,汽车、电车不避让行人。(中时新闻网)
这样宽松、不合理的交通法则,让违规的司机们肆无忌惮,也让台湾被冠上“行人地狱”的恶名。
事故发生时,正值全面交通大执法
台湾为摆脱“行人地狱”的恶名,宣布于今年5月起,全面实施“路口不停让行人大执法”。执法4大重点项目为“路口不停让行人”、“非号志化路口未依标志、标线、号志停车再开”、“人行道违规停车与违规临时停车”及“取缔道路障碍”等。警方会用拦查、科技执法、强力执法等手段,提升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观念。
▲公车上有减速礼让的横幅。(中时新闻网)
只是没想到,这个交通大执法实施没几天,就有开头的李女士被撞伤,女儿被撞身亡一事发生。
民进党“立委”林俊宪昨日(9日)表示,这次的事件并非意外,而是一次次逼用路人暴露在风险下的系统性悲剧,并道歉说“遗憾的是一条小生命来不及长大,就被台湾的管理失能夺走生命”。
去年发生台中母子遭公车撞死一事后,台中市政府在易出事的路口,安排了许多义工与警察站岗,严格取缔未礼让行人车辆,同时许多路口也将人车信号分离。虽然还是有不守规矩的司机,但台中市区的汽车、机车都开始乖乖地让行人先走。
▲台中警察站岗宣传礼让行人。(中时新闻网)
那么这次台南发生这样的悲剧后,台南市政府会不会比照办理呢?
不过等到悲剧发生才亡羊补牢,属实是有点太晚了,希望台湾当局尽快商量相应的对策,甩掉“行人地狱”的恶名,让行人的安全真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