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谦,宁夏盐池县交警大队原队长。因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于1997年10月28日被清除出公安队伍,并由司法机关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比国民党还坏
“共产党又回来了!”
1997年10月底,当年属陕甘宁边区革命根据地的宁夏盐池县和陕西定边县,群众听说余谦被清除出公安队伍,纷纷放起鞭炮,奔走相告。
余谦,43岁,党龄11年,警龄18年,1995年4月底由盐池县大水坑派出所所长调任县交警队队长。
在任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大肆嫖娼,滥施暴力,恶名远播陕甘宁晋内蒙古5省区。
许多司机恨得要集资买他的人头。许多司机曾表示:谁能轧死余谦,我们甘愿集资相助。
一摩托车司机说:“轧死余谦,集资一千。”
定边县的群众称余谦“比国民党还坏”,是公安机关的害群之马。
1997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宁夏公安厅、银南地委、地区公安局和盐池县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余谦的违法乱纪问题进行调查,而余谦竟在调查组找他谈话的当天下午就开始策划,要买调查组的人头。
1997年10月28日,盐池县委决定:开除余谦党籍,撤销其交警队长职务,清除出公安队伍,其三级警督的警衔也被自治区公安厅取消。
淫窝竟在交警队
余谦喜欢“玩女人”。于是,他的司机陆某除了开车外,就有了一项特殊任务——给队长找女人。
1995年12月的一个下午,余谦想要“找个女人玩玩”。陆某“受命”开车出去,找到了卖淫女孙某某,谈好价钱后,便用车将她直接拉到交警队,领进余谦的办公室。
身为交警队长的余谦,竟然就在办公室的单人床上与孙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此后,余谦又多次将孙某某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嫖宿,共付现金350元。
1996年3月的一天,余谦又指使陆某找到与余相识的卖淫女张某某,带到队长办公室。
余谦玩得高兴,一出手就给了张某某200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
余谦嫖娼,连执行公务时也不收敛。1996年6月9日,余谦在惠安堡镇路上查车时,又来了兴头,示意其表弟和一家旅社的老板为其找女人。
这二人便让执勤交警挡了一辆客货车,赶到与宁夏相邻的甘肃环县甜水堡镇,找到卖淫女王某某后,又花60元钱租了一辆吉普车,将王拉回惠安堡。
二人怕余谦看不上王,又给钱让她再找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备用。当晚,余谦在一家石油招待所与王某某嫖宿,事后付给王50元。
余谦还借手中的权力要挟、调戏前来办事的妇女。
1996年6月,司机王某肇事,余谦张口就罚款500元,并让王出钱为自己买200公升汽油。
事后,王某委托其姐姐找余谦开具保险公司的所需事故处理证明。余谦见是女人只身来求他,淫思顿起,提出只要王跟他睡觉就开证明,还要另外给王2000元,否则就交500元。
王不从,结果先后找余数次都开不出证明。王最后一次来时,余谦强行动手,由于王奋力反抗而未得逞。最后,王交了500元钱才拿到证明。
打出鲜血往肚里咽
余谦利用职权,滥施暴力,乱用警械,殴打司机,欺压百姓,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其恶劣行径使陕甘宁晋内蒙古5省区的众多司机闻其名而胆寒。
司机违章,余谦说要罚多少,你就得掏多少,稍有不从或提出异议,就可能招来一顿拳脚。
陕西定边县粮食局司机赵怀亮驾车途经盐池时被余谦挡住,余以灯光不全为由,当胸就给了赵一拳。
赵陪着笑脸分辩,又被余两个耳光打得嘴角流血。
赵欲将口中的血吐出,余硬逼他咽到肚子里。罚款400元之后,余仍不罢休,又将赵铐在交警队院内的一棵树上长达5个小时,致使赵双手浮肿,半个多月不能开车。
宁夏平罗糖厂一司机因车辆手续不全被余谦拉到交警队院内殴打。
约20分钟后,这个司机从房间挣脱出来,跪在交警队门口嚎啕痛哭,连呼救命。
余又将其拖入门房殴打。门外一位陕北司机上前劝解,又被余谦的弟弟拳打脚踢。围观司机和群众20多人敢怒而不敢言。
1996年4月20日,是余谦一手造成的一个血和泪的日子。
这天上午,陕西定边县肇事司机李海龙被叫到盐池县交警队处理事故。
余谦问李带了多少钱,李说带了1000元。余嫌少,让李把车开到盐池来。
李说车正在定边修理。余谦拿出手铐将李双手铐住、卡紧,然后用左手卡住李的下巴,将李的头往墙上猛烈撞击,并抓住手铐中间来回拧转。
李双手当场被卡得血流不止,他淌着眼泪,失声嚎叫,在场的一个两岁多的小孩吓得大哭。
在拷打中,余让李戴着手拷给定边家里打电话,要钱要车。直到定边来人后,手拷才被打开。
此时,李已被拷打3个小时。李手上的伤口缝合后很长时间才愈合,几个月不能开车。
但要是比起稍后发生的事情,这两人的厄运远远不是最悲惨的。
那天大约下午4点钟,一辆北京吉普拉着一位50多岁的病危妇女到银川抢救,被交警队拦截。
因证照不全,余将车扣留,让其表弟开回交警队。两位护送病人的女人跪在余谦脚下,请求先放行救人回来再处理。
余对两妇女连骂带打,还将陪笑脸说好话的司机戴上手拷,推进门房殴打,并当场罚款200元。
这样一直折腾到天黑才放行。可怜那位病危的妇女还没拉到银川,就死在了半路上。随行亲人哭天喊地,悲痛欲绝。
我们集资买他的人头
余谦民愤极大。无论调查组走到哪里,都有群众自发前来控诉他的恶行。
在盐池汽车站,提起余谦,35名被访司机无不痛恨。
在陕西定边,几十名司机和知情群众闻讯赶来诉苦,称其“比国民党还坏”,是公安机关的害群之马。
很多司机说:“谁能轧死余谦,我们甘愿集资相助。”
一摩托车司机说:“轧死余谦,集资一千。”
一些无奈的司机为了让余谦早早死掉好过太平日子,竟采取了迷信的方法。有人到盐池县交警队门口烧纸诅咒他。
有人做个布娃娃或者剪个小纸人,砍掉脑袋,浑身钉上钢针,到交警队门口烧掉。有一名司机还请定边县的一个阴阳先生制作了四色布、四块石和朱砂酒罐,偷偷埋到交警队门口的地下,表示葬送余谦。
狂妄谋杀调查组
1997年6月23日,联合调查组进驻盐池。6月26日上午,调查组首次集体找余谦谈话,并要求余交出桑塔纳小车和“五四式”手枪。
余开始一口拒绝,后经做思想工作才答应交出小车钥匙,但仍不交枪,并说:“我不交,你们收枪没有道理。我现在要想动,手榴弹、炸药爆破和社会上的枪多着呢。”
“你们就算把枪收回了,我要是闹,仍然有办法,谁也阻挡不了。”
就在26日调查组找余谈话的当天下午,余以杀一人2万元的价钱雇佣杀手,阴谋暗杀县政府里主持正义的个别领导和调查组负责人。后因被调查组发现,杀手胆怯,没有得逞。
此计不成,余谦又召集其弟兄和“哥儿们”开会,研究对付调查组的办法。
调查组前脚找过知情人,余谦后脚就找其追问情况,进行恐吓。余甚至还闯入副县长赵继泽家中,当面威胁。一时间,恐怖气氛越来越浓。
邪恶终不压正。在历时45天的调查中,调查组七下甘肃,四上陕北,并在本地3县市范围内进行了缜密的内查外调。
无论调查组走到哪里,都有群众自发前来控诉他的恶行。根据调查组获得的大量证据,1997年10月28日,盐池县委决定:开除余谦党籍;公安机关则决定撤销其交警队长职务,和三级警督警衔,清除出公安队伍。
最终,余谦被判处死刑,获得了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