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迎来新变化,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公告显示,2021年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此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新办法好处在于可减轻其办税负担
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有不少网友表示,“有点专业,看不懂”。那么,和原先的个税预扣方式,有何区别呢?
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如果一个月收入超过5000元,那么该月个人就需缴纳个税,全年算账,若其年收入不足6万元,可通过汇算清缴申请退税。如小明1月收入10000元工资,2-12月每月发放4000元工资。在不考虑各项扣除的情况下,采用原个税预缴方式,小明1月需缴纳个税(10000-5000)*3%=150元,其他月份无需预缴个税;全年收入不足6万元,年底可通过申请来退税。
采用新预扣预缴方法后,自明年1月份起,小明即可直接扣除全年累计减除费用6万元而无需预缴税款,年终也就不用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固定工作单位及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纳税人,以前因年中工资波动被预扣预缴税款,年终需自行申请退税。而新办法施行后就能免去该麻烦。
资深人士称:个税变化,目的在于保持就业稳定
从事财务税务的资深人士顾先生介绍,从新办法来解读,有两个关键词分别为,“同一单位”、“6万”。
“如果小明上一年度在公司收入未超过6万,本年度仍然在该公司里工作,可以认为小明本年度的工资仍不会超过6万。”顾先生分析,如果在本年度未来12个月内,工资累计不足6万(即使某个月超过纳税标准),也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他在某个月内,工资收入累计超6万,则从该月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
顾先生认为,重点还是在一个关键词上,同一单位。他举例,如果小明本年没换公司,上一年度的收入就没超过6万,假如来年第一个月工资就有10000元,按理是超过个税纳税标准,需要预缴纳,但新规定出来后,就不需要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小明换公司的话,则不适用该新规定,到新公司后,仍需按之前的做法,该预缴纳还是要预缴纳。“跳槽是可以的,人往高处走赚更多的钱是应该的,但跳槽后就享受不到这个新规带来的便利了。”
那么,新规定给哪一类人群带来便利呢?顾先生认为,新办法主要是方便中低收入且愿意工作稳定的群体,配合当下的情况看,也是为了希望保持就业稳定。
对工作稳定且年收入低于6万的群体更人性化
胡先生就职于一家国企。他于今年4月8日在个税APP上提交退税申请,十天后税务审核通过,4月20日他收到退税记录390.4元。
胡先生2019年收入合计9万多,专项及专项附加扣除合计5万多,全年累计收入不足6万元,故在得到财务通知后,他到软件上申请了退税。胡先生的专项减免包括赡养老人、房贷及子女读书教育等,这些费用扣除后,胡先生在全年算账情况下提交了退税申请。
对于2021年即将实行的新办法,胡先生认为,他的工作稳定,属于扣除专项等费用后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群体,在享受原税改红利基础上,不用去申请退税,进一步减轻了个人办税负担。
“最大的受益是,以前只要月收入超过5000元就要扣税,哪怕你一年只有一两个月收入,超过5000就要扣税。而实际上有些月收入高低不稳定的人,一年总收入根本没超过60000元。遇到这种情况的人群,年终还需要去申请退税。新办法更人性化,更简便,只要年累计收入不超过60000就不会扣税,这样就免去了再去申报退税这种麻烦。”胡先生说。
潇湘晨报记者李琼皓 长沙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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