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是人生记录的污点;不止是损害自己的利益,更是威胁着公共安全。 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以身试法。不论你行驶的是大路还是小路,城市道路还是农村道路,只要酒后驾车就没有出路!现曝光近期酒后驾车驾驶员,望大家引以为戒:
2022年7月11日22时10分,王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定河西路(金葵花幼儿园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6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7月11日22时20分,杨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永定河西路(金葵花幼儿园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0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7月11日22时30分,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环城南路食品厂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2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2年7月11日22时10分,周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环城南路食品厂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16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