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一份“邓某某受贿罪、行贿罪案”起诉书,披露重庆市万州区委原副书记洪承义曾买官卖官。
据起诉书:邓某某曾任重庆市万州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副经理、经理,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11月期间,邓某某为谋取职务上的提拔、调整,分2次给洪某某(另案处理)行贿7万元。
第一次是在2017年万州区机关换届调整中,“邓某某为得到时任万州区委组织部部长洪某某的关照、帮助,谋求到理想的职位,于2017年3月在洪某某位于万州区委的办公室,送给洪某某5万元”。
第二次是在2017年11月,“邓某某获知万州区委将启动国资国企改革,被告人邓某某为得到时任万州区委副书记洪某某的关照,谋求到理想职位,在洪某某位于万州区委的办公室,送给洪某某2万元”。“政事儿”注意到,邓某某担任高管的重庆市万州三峡平湖有限公司,是万州区国有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资产运营的主体,主要从事万州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等业务。起诉书没有透露邓某某行贿对象洪某某的姓名。公开信息显示,邓某某上述两次行贿行为发生时,重庆落马厅官洪承义分别担任重庆市万州区委组织部部长、重庆市万州区委副书记。
洪承义出生于1965年11月,曾在四川省秀山自治县、四川省黔江地委(现重庆市黔江开发区)等单位工作。1999年,进入重庆市委组织部任职,2001年调任万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7年7月转任万州区委副书记。2018年5月,洪承义被宣布调查,四个月后即2018年9月被提起公诉,检方指控:2012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洪承义利用担任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组织部部长、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环保执法、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0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干亲圈、微信圈、老乡圈、品酒圈……热衷搞“小圈子”,总有一天会出事》一文,其中将洪承义作为“干亲圈”的典型案例。文章称,洪承义热衷“圈子”文化,他与天圣制药董事长刘群“打干亲”,让女儿认刘群为“干爹”,心安理得接受“干爹”的好处:刘群经常陪“干女儿”及洪的老婆到商场购买高档商品,在“干女儿”出国旅游时,直接给信用卡任其挥霍。洪承义还纵容刘群介入自家家事,不但直接让其为自己操办生日宴,每年春节期间,还带刘群回秀山老家,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发红包、压岁钱等,一步步沦为“猎物”。“在关系到位后,洪承义无原则、无底线为刘群抬轿子、吹喇叭、站台撑腰,刘群则打着‘干亲’的旗号,利用洪承义的职权便利,干预组织人事,将生产的药品打入万州部分公立医院,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文章称。
2018年4月3日,天圣制药公告称,董事长刘群因个人原因已被相关机构要求协助调查。
2018年9月24日接到董事长刘群先生家属告知,董事长刘群先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8年12月3日,天圣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刘群先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重庆市公安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无法履行相关职责,申请辞去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19年5月28日,*ST天圣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天圣制药及其实控人刘群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一案调查终结,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由重庆一分检审查起诉。从5月28日天圣制药发布的起诉书内容看,2003年至2018年初,时任天圣制药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刘群为使其实际控制的天圣制药及其关联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1474.8015万元,其中刘群代表天圣制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共计970.074万元。重庆一分检认为,刘群及天圣制药的上述行为应当以涉嫌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3月23日,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380万元;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刘群犯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虚假诉讼罪等,多罪并罚,共判处19年有期徒刑,判处罚金200万元,没收财产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