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因时因势调整全省疫情防控政策的指导意见》(黑疫指办发﹝2022﹞71号)要求,为更加科学、更加精准做好风景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公告如下。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4.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尽早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5.全面取消对来自未发生疫情的地级市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不强制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货运车辆贴封条、不限制货运车辆跨区域流动,无需对货运车辆车体外侧开展预防性消毒。
6.对于司乘人员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货运车辆在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龙江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可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不得劝返,到达目的地免费进行“核酸+抗原”检测,按照第一条人员管控要求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如需对货运车辆进行预防性消毒需经过科学评估;对于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司乘人员,到达目的地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不得劝返和限制通行;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司乘人员,到达目的地后24小时内尽早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7.公路防疫检查站全部撤除,公路卡口不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直接通行。各类交通场站保留进出口扫健康码和测温措施,不再扫行程码,提高人员通过效率。
8.风景区如发生本土疫情,我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需龙江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9.离开已通关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已通关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抵达后24小时内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10.7天内有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当地未调整风险区域但由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抵返人员抵返前2天需向所在属地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如临时返程尽早提前报备),到达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11.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发生较大规模疫情时,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2、5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隔离管理期限自末次暴露后算起。不得对密切接触者所在楼栋单元实行全封闭管理。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无需双采双检,满足人员、物品、环境三样本阴性即可解除。
12.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密接的密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对应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将密接的密接调整为密切接触者,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不得对密接的密接所在楼栋单元实行全封闭管理。
13.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在判定后实施居家健康监测3天,并在判定后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凭2次核酸阴性结果解除管控。
14.由我省直接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无需双采双检,满足人员、物品、环境三样本阴性即可解除。入境人员解除隔离后应及时点对点返回居住地(目的地),严禁改变行程,到达目的地后向当地社区报备,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一入境地非我省的境外返回人员,返回省内时,按规定时间补齐健康监测天数和核酸检测频次。
15.进入重点场所(不含交通场站,单独规定)和重点机构,需扫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查验常态化核酸检测间隔周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并根据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随时调整。如常态化核酸检测停止执行,重点场所、重点机构,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同步停止。
为确保各项举措科学精准落实到位,广大群众可拨打民生热线电话0456-722022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述事项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
五大连池风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7月5日

编辑:张美月
一审:张美月
二审:王媛媛
三审:罗 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