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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悄然蔓延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要关头
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有关工作人员
舍生忘死,奋战在一线
谱写了一曲曲感天动地的生命赞歌
为此,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1月25日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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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疫情补贴何时发放
离职没有疫情补贴等问题
一起来看
01
疫情补贴何时发放?
该网友称
其疫情期间值守卡点、疫情观察点
但未发放疫情补贴
为此
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如下
经查,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5日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之规定:“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一、根据省新冠防控应急指挥部《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赣新冠指办明电[2020]110号)和国务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要求,“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南康区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为区一医院,病例采集及病原检测为区疾控中心,目前区一医院和区疾控中心已兑现了其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疫情防控临时性补助。
二、鉴于上级文件对“参加病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控工作者”未作详细界定,南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正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参考其他县(市、区)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范围界定,再对这部分人进行据实补助。
02
离职没有疫情补贴
该网友称
其原先为崇义县某卫生院任职护士
疫情期间一直坚守岗位
于四月离职
现疫情补贴已发放
但其未收到疫情补贴
为此
崇义县“五型”政府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回复如下
当事人离职前在崇义县一卫生院任护士,2020年3月底离职。疫情补助统计和申报时,因工作人员疏忽,漏报了当事人。目前,相关单位已责成该卫生院按照要求据实补报和发放当事人疫情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