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承训机构遴选公告》,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机构请于2021年10月18日18时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以EMS快递邮寄至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一起来看公告原文
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承训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计划,山西省教育厅将启动实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培养100名左右中小学名校长。现就培养计划项目承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
(二)基本内容
在全省遴选120名师德高尚、理论功底扎实、研究力强、积极进取、业绩显著的中小学校长,由项目承担机构进行两年左右的系统和连续性的重点培养,通过考核,向100名左右具有崇高使命担当、教育理念先进、专业素养精深、管理风格独特、社会影响力广泛的中小学名校长颁发证书,示范引领山西省基础教育校长队伍的建设与发展。项目实施期内,由山西省教育厅按照每人每年1.8万元左右的标准从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中向项目承训机构拨付培养经费。参训校长研修期间交通费、住宿费由派出单位按差旅费标准承担。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具有承担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经验的教育部直属的国家级培训机构或高等院校,共遴选1个。
(二)遴选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国家级中小学校长培训示范项目经验。
2.承担过省级以上中小学名校长培养工程,效果良好。
3.具有全国专家资源,具有结构合理、培训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和项目管理团队,首席专家得到业内普遍认可,在全国有一定影响。
4.具备全国培训基地资源,具有功能配套齐全的自有培训场所。
5.具备发表学术著作的自有期刊媒介。
6.具备校长网络研修平台条件,拥有校长学习课程资源1000门以上。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机构认真研读《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对照培养目标、方式、内容等研制培养方案,制订项目申报书(见本公告附件),于2021年10月18日18时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以EMS快递邮寄(不要使用其他快递公司)至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省省直机关滨河办公区B座2023室,邮编:030024),并将申报书电子版(所有内容应与纸质版一致)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山西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训机构。
联 系 人:李鹏
联系电话:0351-7676630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8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的通知》(晋教师〔2017〕20号)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高尚的教育情怀,深厚的理论素养,科学的教育思想,杰出的办学才干,能够示范引领山西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名校长队伍。山西省教育厅制定《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第二期)》实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按照“系统设计、个性指导、连续培养、学用结合、协同创新”的原则进行系统性和连续性的2年重点培养,通过考核,认定100名左右具有崇高使命担当、教育理念先进、专业素养精深、管理风格独特、社会影响力广泛的名校长,颁发“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证书,示范引领山西基础教育校长队伍的建设,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改革发展。
二、培养对象
全省遴选120名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校长。
三、培养时间
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
四、培养形式
按照理论研修与实践创新相结合、专家引领与自主研修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团队合作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等原则,综合运用问题导向、反思实践、专家引领、主题研讨、学校诊断、名校跟岗、科研课题、深度学习、网络(工作坊)研修、导师指导、示范提升、协同创新、成果展示等多种培训形式,做到应然与实然融通、理论与实际结合、基础与发展统一、理性与实务兼备,突出培训的前瞻性、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组织管理
省教育厅建立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工作组,统筹指导项目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培养对象人选推荐,为名校长培养对象提供有关保障等工作。
六、经费保障
名校长培养项目经费按照1.8万元/人/年标准,从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列支。参加研修培训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派出单位按差旅费标准报销。
实施第二期山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养计划是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省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扎实开展好前期工作,并按省教育厅要求配合做好各阶段工作。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9月30日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责编:李琳 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