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无线电秩序专项整治

6月1日起,全国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拉开帷幕。贵港海事局按照部海事局、广西海事局的工作要求统筹部署、明确分工有序推进整治进程,大力开展水上无线电监测和执法,深入摸底,多点发力,联合行动,严查违法行为,整治隐患顽疾,维护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有效提升辖区水上无线电监管和服务保障能力,现已取得初步成效。


01 开展一次摸底自查
(全面自查,确立重点)
贵港海事局针对辖区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现状开展了摸底自查,集中详细梳理无线电违法违章的相关问题,确立辖区水上无线电“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建立问题清单,填写自查清单;组织专人开展无线电数据核对工作,完成了我局4个VHF基站、5个雷达站、8艘海巡船无线电台(站)执照、无线电频率使用及无线电台识别码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

02 开展一次专题研讨
(交流经验,深入研讨)
5月27日下午,贵港海事局与贵港市无线电监测中心在贵港海事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专题研讨会。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广西水上无线电频率保护工作协同机制》精神,双方交流了无线电干扰查处以及行政执法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对各自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讨论,并提出了下一步合作建议。

03 签订一份合作协议
(优势互补,深化合作)
7月20日下午,贵港海事局与贵港市无线电监测中心签订了《水上无线电管理工作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注重民生和共同提高的原则,从合作协商、规范设置、干扰排查、督促检查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将在原有的水上无线电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战略合作,共建水上无线电安全管理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04 开展一次联合检查
(联合执法,震慑打击)
7月21日至24日,贵港海事局与贵港市无线电监测中心联合开展了水上无线电检查行动,对辖区郁江、浔江、黔江等主干流水域和大藤峡水利枢纽上游锚地、下游临时停泊点以及华润锚地开展了全覆盖式检查。共出动海巡船5艘次,执法人员29人次,其中海事执法人员18人次,使用监测设备4台(套),检查各类船舶45艘次,检查VHF电台、AIS和北斗系统等水上无线电专用设备130多台(套),查处水上无线电违法违规行为11起。


05 组织参加一次视频培训
(自我提升,夯实业务)
7月16日、17日组织我局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开展的水上无线电现场执法视频培训。通过培训,夯实船舶无线电相关业务知识,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水上无线电现场执法水平,对提高海事执法效率和海事监管水平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06 查处一批违法违章行为
(动静结合,精准发力)
贵港海事局各相关部门及各海(办)事处通过充分利用西江海事综合监管平台、海事之手、净海卫士和无线电专业监测设备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开展静态信息核查,结合电子巡航、现场巡航等有针对性的加大对船舶无线电使用情况检查力度,及时将疑似违法船舶传达至现场动态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精准打击水上无线电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动静结合”的监管方式累计发现问题船舶43艘次,并对问题船舶开展登轮检查和进一步调查。


07 应对一次集中办理高峰
(多措并举,积极应对)
自启动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贵港辖区船舶电台执照申办业务量剧增,为保障相关证书的顺利签发,贵港海事局及时梳理岗位职责,认真对接政务服务指南,强化岗位人员业务培训;添置制证设备,备好空白证书,确保证书顺利签发;提前对外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保证申报工作有序进行。据统计,专项开展以来共受理通过水上无线电业务申请6423起(年度累计8136),共颁发许可4148起(年度累计5425),业务量排名全国第三。


08 开展一次典型案例教育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7月10日,贵港海事局在局公众平台推送了一期以“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跑船必看!”为题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不按照规定在船舶自动识别设备中输入准确信息、未在规定的甚高频通信频道上守听、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三起典型案例进行了警示,请广大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员及相关行业人员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水上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在两个多月的大力整治下,目前贵港辖区的船员对水上无线电法制意识较前期有所提升,水上无线电违法违章行为较前期大幅减少,辖区无线电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下一步,贵港海事局将大力夯实取得的成果,持续推进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辖区船载无线电设备的检查力度,深化与贵港市无线电监测中心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打造贵港辖区良好的水上无线电秩序。
贵港海事局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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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船舶及船员:
你们好!
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期间,贵港海事局将严厉打击为逃避海事监管故意关闭AIS信号、篡改或冒用无线电台识别码、擅自改造船载无线电设备、恶意实施信号干扰等突出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船舶无线电法定证照配备不齐、“一码多船”、“一船多码”、非法占用专用频道、违反通信秩序等突出问题。
请各船舶自觉规范使用无线电设备,做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自查自纠:
1.是否持有有效的(内河)船舶标识码证书;
2.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电台执照;
3.无线电证书记载信息与实船是否一致;
4.船舶检验证书记载信息与实船是否一致;
5.无线电设备是否持有船用产品合格证书;
6.无线电设备是否能够正常开启和使用;
7.AIS设备静态信息是否正确;
8.AIS设备动态信息是否及时更新;
9.无线电设备配备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10.船员是否熟练操作无线电设备等;
11.是否在规定频道值守VHF。
水上无线电安全通信关系到船舶航行安全,请广大船舶及船员自觉、严格遵守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各项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水上无线电秩序。如有疑问请咨询贵港海事局(0775-2498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海事局
2020年8月18日

信息来源:贵港海事局
审核:广西海事局通航管理处
编辑:凌贤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