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启用玉溪市红塔区限时
公交专用道的通告
为加强玉溪市红塔区公交专用道管理,规范城市道路行车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保障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提高公交车辆通行效率和城市道路使用效率,推动绿色、环保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玉溪市红塔区启用限时公交专用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2年9月11日起正式启用
二、实施路段
北片区:太极路、龙马路、珊瑚路、康溪路、玉河路、红龙路、大坝路、科创大道等部分路段。
南片区:新城大道、横二路、横四路、杯湖路、站前大道等部分路段。
三、公交专用道式样
公交专用道设在道路最右侧机动车道上,由两侧纵向黄色虚线标示;进口道上方有“箭头、时间和公交专用”图案及文字标示,车辆按箭头方向行驶。
四、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允许通行车辆及通行规定
1.专用时段:
上午:07:30—8:30
下午:17:30—18:30
2.允许通行车辆
专用时段:公交车(含校车、班线客运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借道行驶。
非专用时段: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
3.通行规定
允许在专用道内行驶的车辆,应当按照顺序行驶,严禁超车、超速和低速行驶;行经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所需前进方向提前驶入导向车道;社会车辆允许借道等待或右转弯;公交车不得在公交站点以外的地方随意停车上下乘客;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交通辅警的疏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用相邻行车道通行;在通过管制路段后,应当立即驶入公交专用道;允许借道的车辆,应当主动避让公交车,确保其安全通行。
五、其他规定
1.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内,相邻车道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仅有公交专用道可以通行时,应当服从执勤交警和交通辅警的指挥疏导,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2.路口附近混合区域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借用专用车道通行。
3.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违反规定停车;在公交车站前后30米内路段停车;除公交车(含校车、班线客运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故意损坏、移动、涂改公交专用道设施;占用公交专用道或者在公交站点堆放物料、摆摊设点。
4、公交专用道沿线设置“电子监控”,对其他机动车在公交专用时间段内,在允许借道的区域外违法进入公交专用车道以及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玉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9月6日
素材来源:直属大队
责任编辑:李佳
制作:李传伟
审核:韩 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