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居民不仅接到“人民检察院”的电话,还收到了对方传来的“协助调查切结书”,上面有她的照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还说要“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无限期没收财产”,该居民当场吓瘫了。
OK,接下来网警蜀黍带你一探究竟
这所谓来自“人民检察院”的“协助调查切结书”
是什么鬼
简直吓死宝宝了
............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协助调查切结书”
简直漏洞百出!!!
扒一扒
1
检察院并没有图中出现的"协助调查切结书"这一类文书。
2
《刑法》中并没有第二篇的说法。
3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中没有洗钱这一条罪名。
4
要求事主立即清查名下所有金融账户是否异常,如果有需要公安机关会自行去银行调查取证。
5
《刑法》中并无“延误重大案件调查罪”。
6
《刑法》中没有没收财产为期五年这一说法。
7
"调查期间不得将本案告知他人及亲人"这正是骗子的计谋,想让事主孤立无援,对骗子听之信之。
8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并不是危害国家安全泄密罪,且没有这项罪名。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只有绝密、机密、秘密并没有图中出现的二级保密。
提醒一、公检法机关作为执法部门,是绝对不会使用电话方式对所谓的涉嫌犯罪、银行卡透支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公检法机关及其他部门之间也不会相互接转电话,勿轻信秘密办案而独自听人摆布。二、公检法等部门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安全账户”,凡通过电话、短信要求您对自己的存款进行银行转账、汇款的,或者声称进行资金审查的,请一概不要相信,防止上当受骗。三、犯罪分子利用特殊计算机软件,能模拟各类电话号码,接到类似电话时一定要冷静、沉着,特别是涉及钱款转账时,要立即停止,把好最后一道防范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