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疫情爆发,且鉴于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加剧,2020年11月起,外籍人士办理来华签证时,需额外提供中国外事部门签发的来华邀请函。但从2022年6月6号起,确定取消这一规定。
来华就业的外籍人士无需邀请函!
近日,中国驻日本,韩国,斯里兰卡等大使馆通过官网公布了外籍人士办理来华工作或家属签证时,无需再提供来华邀请函的有关规定。
2022年6月6日起,来华就业的外籍人士无需再申请邀请函,可直接凭工作许可通知等材料向中国驻外领事馆申请工作签证,其随行家属可直接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中国驻外领事馆申请家属签证入境。
取消外籍人士来华就业邀请函的办理后,其办理来华签证手续将相应缩短至少一个月时间。但是,因商务访问,学术交流或者是参与在华重大项目为由,申请商务类m4或f4签证的访华的外籍人士仍需申请来华邀请函,其后再向中国驻外领事馆提交签证申请。
建议企业根据来华邀请函的办理时间和入境签证的办理时间,妥善提前做好差旅安排。如果企业或外籍人士及家属近期有赴华要求,并且人员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尚未明确签证申办所需的材料,建议与驻外使馆核实后及时准备申请材料,确保可以按计划出行。
外籍人士赴华签证申请要求!
一、免除赴华就业人员签证邀请函(PU)
对业经中国国内主管部门批准赴华就业人员,恢复疫情前政策,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
二、免除复工复产人员家属签证邀请函(PU)
来华随居或探亲的复工复产人员(包括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可凭亲属关系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申请签证,无需提交签证邀请函(PU)。
三、调整因人道事由赴华人员范围
在现行奔丧、探望危重病亲属等事由基础上,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来华探亲或家庭团聚,可凭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签证。
赴各类签证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