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协定生效后,成员间实施关税减让将有助于促进区域内贸易投资增长,提升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那么具体有哪些关税减让政策?!最全解读来了!
➤ RCEP关税减让承诺方式
RCEP关税减让表主要采用“统一关税减让”和“国别关税减让”,其中8个国家采用“统一关税减让”,7个国家采用“国别关税减让”,而且不同国家关税减让表数量和表现形式还存在差别。
➤ RCEP降税模式
降税模式主要包括4种: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过渡期降为零、部分降税以及例外产品。过渡期的时间主要为10年、15年和20年。
1.协定生效立即降为零
是指在协定对一缔约方生效的第一年,原产货物立即执行零关税。
2.过渡期降为零
是指原产货物的关税税率自协定对一缔约方生效之日起,经过一段过渡期线性或者非线性的削减,从基准税率最终降至零。
3.部分降税
是指原产货物的关税税率一定程度削减,但最终并不降至零。
4.例外产品
是指协定生效后,免除任何削减或取消关税承诺的产品。在公布的RCEP关税承诺表中,这类商品的协定税率都以字母“U”表示。
不同国家每年削减关税的时间也有差别:
- 协议生效第1年 = 自RCEP生效之日起至随后的12月31日止。(适用于: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中国、韩国、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西兰、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 协议生效第1年 = 自RCEP生效之日起至随后的3月31日止。
(适用于:印度尼西亚、日本和菲律宾)
- 协议生效第2年 = 自该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的期间。(适用于: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中国、韩国、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西兰、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 协议生效第2年 = 自该年4月1日起的12个月的期间。(适用于:印度尼西亚、日本和菲律宾)
以后的年限以此类推。
➤ 什么样的货物属于《协定》项下原产货物?
①在一成员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
②在一成员方完全使用原产材料生产;
③在一成员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但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制造加工工序或者其他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具备《协定》项下原产资格。
➤ 《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是什么形式的?
《协定》项下原产地证明包括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原产地证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英文填制。
➤ 原产地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有唯一的证书编号;
②注明货物具备原产资格的依据;
③由出口成员方的签证机构签发,具有该签证机构的授权签名和印章。
➤ 原产地声明应当由经核准的出口商开具,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①具有该经核准出口商的唯一编号;
②具有唯一的声明编号;
③具有开具者的姓名和签名;
④注明开具原产地声明的日期;
⑤出口成员方已向其他成员方通报该经核准出口商信息。
➤ 原产地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原产地证明自签发或者开具之日起1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