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打绿」成员和前经纪人林暐哲闹翻对簿公堂,改名“鱼丁糸“重新出发。图/环球音乐提供
【世界观news讯】苏打绿跟前经纪人林暐哲闹翻对簿公堂,改名“鱼丁糸”重新出发,因主唱青峰等6名成员向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声请假处分,请求诉讼确定前林暐哲不得转让、授权“苏打绿Sodagreen”商标获准确定,但裁定曾一度被智慧财产法院废弃,林暐哲认为青峰等6人影响他的商业信誉,提告求偿100万元台币,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林暐哲败诉,青峰等人免赔,可上诉。
青峰和团员馨仪、小威、家凯、阿福、阿龚等6人去年向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声请假处分,以35万7500元供担保,请求林暐哲音乐社不得转让、授权“苏打绿Sodagreen ”商标,台北地院同年6月1日裁定准许,但被智财法院废弃发回更裁;事后,虽台北地院再度裁准假处分,智财法院也提高担保金为215万元后裁准确定。
林暐哲提告主张,青峰等人声请假处分已侵害他使用苏打绿商标的权利,导致他无法授权他人使用商标,且双方经纪合约和商标无关,但青峰等人仍声请假处分,使社会大众误认他不是拥有商标的合法商标权人,影响他的商业信誉和音乐产品市场交易,要求青峰等6人赔偿100万元。
青峰等人抗辩指出,声请假处分是合法、正当行使权利,虽然台北地院裁定一度被废弃发回,但理由是对管辖的法律见解不同,与他们无关;再者,林暐哲没有举证有将商标授权他人开拍电影、电视剧或印制衣服,且声请假处分后,未对外主动提及案件,并无影响大众有错误认知或影响商誉。
法院认为,青峰等6人声请假处分是基于宪法保证人民的诉讼权,属于正当行使权利,没有不法侵害行为;另智财法院是以专属管辖的程序争议为由,废弃发回更裁,并非指青峰等人无请求权、任意声请假处分,且台北地院也再度裁准假处分,经智财法院、最高法院驳回抗告确定,认为林暐哲主张无理由。
(编辑:张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