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掌权后的头号目标,要把“韩国右派”连根拔起?

李在明当上总统的头号抱负,或许是要把韩国的“亲美右派”连根拔起?

随着李在明正式当选韩国总统,韩国的左右之争不仅没有和缓,反而更加激烈,到了你死我活的程度。这位新总统的矛头,更是直指身为亲美势力大本营的国民力量党。

最近几天,李在明发出了一则震撼政坛的声明。他表示,为了“终结内乱”,必须进行特别检察(特检),并称国民力量党也应该成为调查对象。

他质问,为什么尹锡悦发动“戒严”的当天晚上,国民力量党的大部分国会议员,没有像他们左翼的共同民主党议员那样,赶来国会参加否决尹锡悦的会议?

这么来看,国民力量党是不是尹锡悦的“同谋”?

至少李在明自己认为,这群人集体消极抵制解除戒严,已实质构成“违宪共谋”。

同时李在明更咬定,国民力量党此后拒绝对弹劾尹锡悦投赞成票,也等同于“默许政变”,构成“系统性违宪”。

这些质疑不仅揭开了韩国政治斗争的新篇章,也揭示了李在明的政治决心。

【尹锡悦的命运与特检国民力量党的可能】

尹锡悦本人已经被宪法法院以8比0裁定违宪,针对他的刑事审判正在进行。李在明明确表示,如果尹锡悦被判终身监禁,那么他不应被特赦,应该牢底坐穿,永远也不能出狱。

这意味着,李在明不会再像金泳三特赦全斗焕和卢泰愚,文在寅特赦朴槿惠、尹锡悦特赦李明博那样,特赦尹锡悦。

由此打破了“韩国右翼总统都会进监狱,但是后续总统都会赦免他们”的政治惯例。一旦判决生效,尹锡悦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尹锡悦的行为已被认定为违宪,按照李在明的观点,国民力量党作为一个政党,同样存在违宪嫌疑。

而根据韩国法律,如果开始进行特检,并把国民力量党作为调查对象,该政党可能面临被强制解散的风险。

所谓特检,也就是特别检察,是一种需要国会通过专门立法的刑事检察程序。

此前,韩国国会曾多次通过针对尹锡悦妻子、尹锡悦戒严相关的特检法,但均被尹锡悦及其支持者否决。然而,随着李在明上任后,推动此类特检将成为顺理成章之事。

【宪法法院与政党解散】

韩国宪法第111条赋予了宪法法院解散一个政党的权力。如果一个政党的目标或行动有悖于国家基本秩序,政府可以在国务会议决定下,请求宪法法院解散该政党。

当政府提请宪法法院解散一个政党时,需提供充分理由。若李在明政府真要提请宪法法院解散国民力量党,理由将主要围绕尹锡悦的戒严行为展开。

历史上,2014年韩国宪法法院曾以8比1的投票结果,裁定激进的左翼小党——统合进步党违宪并解散。

当时,统合进步党的核心人物李石基立场亲北,拒唱韩国国歌,在一次聚会上声称需准备枪支应对紧急情况。

2013年8月28日,韩国国情院发出警告,称李石基涉嫌内乱阴谋。9月4日,韩国国会很快以258票同意的压倒性多数,允许逮捕李石基。半年后,李石基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同时,朴槿惠政府的国务会议认为李石基所在的统合进步党违宪,提请宪法法院解散该党。

2014年12月19日,韩国宪法法院以亲北、破坏韩国基本秩序为由,解散了统合进步党。同时,国会内统合进步党的所有5名议员,也一并被剥夺了议员资格。

【右翼阵营——国民力量党的命运】

李在明现在表示要把国民力量党作为调查对象,并指控韩德洙、崔相穆等人属于“内乱同谋”。对于国民力量党而言,这无疑是危险信号。

尽管尹锡悦的行为确实违宪,但其个人行为不能等同于国民力量党的整体行为。李石基的个人意识形态与统合进步党的意识形态高度一致,但国民力量党作为一个整体是否支持尹锡悦的戒严呢?

李在明认为,大多数国民力量党所属议员未出席旨在解除戒严的紧急会议,也未支持弹劾尹锡悦,这可以被视为对戒严的支持。

然而,这种观点忽视了国会议员的基本权利——他们有权选择是否出席会议及如何投票。这些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违宪。

韩国宪法第45条规定,国会议员不因在国会中的发言和表决而在国会外负责。因此,以投票倾向来认定国民力量党为违宪是站不住脚的。

【结语:李在明的如意算盘】

尽管如此,考虑到韩国政治的戏剧性和激烈竞争,以及制度设计中的某些不合理因素,李在明政府提请宪法法院解散国民力量党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李在明的强硬姿态表明,他不仅意图彻底清算前任的错误,更欲重塑韩国的政治版图。

李在明的政治手腕不仅体现在对尹锡悦的严厉态度上,更在于他对国民力量党的步步紧逼。

他的目标不仅是尹锡悦“牢底坐穿”,更是要直接摧毁亲美右翼势力根基,把国民力量党所有国会议员全部“连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