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女子状告男友,却被送进精神病院

天津女子胡氏者,为其情人诳骗,怒而报官。未几,胡氏反为公安所执,送精神病院,屡求死,后其家属往救之,乃得免。

初,胡氏于网上觅郎君,遇王某,相悦慕,与之晤面,遂论以婚事。王某者,芜湖无为人也,实有妻子,而绐胡氏曰无家室。去年夏,二人将成婚,胡氏偶得其实,诘责之,而王某不承其事。胡氏将与之绝,欲索回某物,王某拒绝之,且拉黑胡氏。

胡氏不能平,诣无为衙署报官,谓王某所犯事,按律当以诓骗罪、重婚罪论处。公安告之曰,将按查之,而久无音讯。今年三月,胡氏自安徽还家,无为公安遣人追及之,执送精神病院。

医馆职员曰,公安送胡氏来时,谓其无家可归,无所亲,且有狂疾。由是医馆强留胡氏,迫其服药。胡氏诉之曰,己实无心疾,欲还家,医馆不听。后数日,胡氏之母闻之,往医馆申辩,胡氏方出。既而胡氏往南京大医馆就诊,医馆出文书,证其确无心疾。胡氏言其在精神病院所受荼毒,求死不能,欲诉其冤。有司出公告曰,必按查之。

灞上松曰:胡氏乃为人诓骗而报官者,公安不按查王某,反执胡氏,拘之于精神病院,是何情状,不得而知。此事虽不为大,然则近年来,平人无疾而被执,拘于精神病院者颇有之,或终不能雪其冤,使众庶寒心矣。唯国家重其事,颁法令以除其弊,方能杜之。因以为记。

乙巳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