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各省份生死比(出生人口与死亡人口之比)排名

最近我写了一篇文章《这个区2024年出生人口不到死亡人口的28%》提到:泰州市姜堰区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姜堰区出生人口0.22万人,死亡人口0.80万人。按此计算,2024年姜堰区生死比(即出生人口与死亡人口之比)只有0.275。

我在那篇文章中引入了“生死比”这个概念,非常简单明了,计算公式是:

生死比 = 某年出生人口/该年死亡人口

如果某一年的生死比大于1,表示出生人口多于死亡人口,人口自然增长;

如果某一年的生死比小于1,表示出生人口少于死亡人口,人口自然减少;

如果某一年的生死比等于1,表示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相等,自然增长率是0。

我以前看过很多人口学书籍和人口学论文,经常可以看到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等概念;但迄今为止,我都没发现有人提到“生死比”这个概念。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提出这个概念,因为这个概念简单明了地表示了出生人口与死亡人口的对比关系。

由于出生率=某年出生人口/该年平均人口,死亡率=某年死亡人口/该年平均人口,可以很容易推导出:

某年出生人口/该年死亡人口 = 某年出生率/该年死亡率

所以:

生死比 = 某年出生率/该年死亡率

由于到目前为止,还有一些省份尚未公布2024年人口数据,所以我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4》的数据,计算了2023年各省份的生死比。下表是2023年全国和31省份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和生死比。

上表31省份的排列顺序,是按照历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原来的排序,即按照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区的划分来排序。下面我再按照各省份2023年生死比数值从高到低排序:

地区    2023年生死比

西  藏  2.38

宁  夏  1.52

广  东  1.51

海  南  1.43

贵  州  1.37

青  海  1.22

新  疆  1.15

广  西  1.06

福  建  0.98

云  南  0.95

北  京  0.92

江  西  0.89

河  南  0.88

浙  江  0.87

甘  肃  0.85

陕  西  0.84

全国平均0.81

安  徽  0.75

山  东  0.73

山  西  0.73

四  川  0.67

河  北  0.67

湖  南  0.66

江  苏  0.64

湖  北  0.63

天  津  0.63

重  庆  0.63

上  海  0.62

内蒙古  0.59

辽  宁  0.42

吉  林  0.41

黑龙江  0.30

可以看出:

2023年西藏的生死比最高,达到2.38,意味着出生人口相当于死亡人口的2.38倍;其次是宁夏,生死比为1.52;第三是广东,生死比为1.51。

2023年东北三省的生死比排在最后三位,其中,黑龙江的生死比最低,只有0.30,意味着出生人口仅相当于死亡人口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