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引进司、四方馆到客省,官员岗位轮换之道,何者更受重用?

辽宋金时期,各政权之间遣使交流频繁,客省成为其中负责交聘遣使、使节接待、相关礼节执行等事务的主管部门之一

各政权因面临着不同时期的形势和实际状况,其客省的隶属、部门结构等设置有着各自的特点。

元代则是客省及相关制度的衰落期,其客省使、副使的部门分布状况也有着自己的特点,一方面折射出时局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这一时期客省及其相关制度的演变轨迹

辽、宋、金、元客省的机构设置

关于辽代客省的建置,据《辽史·百官志》记载,在天显初年便已存在“客省局”这一机构,其被列于“北面坊场局冶牧厩等官”之下的“局官职名总目”。

在会同初年设置南面客省后便不再有相关的记载,客省局疑为南面客省的前身机构

辽太宗于会同元年(938)正式设置了客省,属于南面官之下的“南面朝官”,其最高长官为都客省,此外还有客省使、左右客省使以及客省副使等职官。

在南面官客省之下设置了四方馆、引进司、点签司、礼信司、礼宾使司五个隶属部门。四方馆设置有四方馆使、副使,引进司仅设置有引进使一职。

礼宾司设置有礼宾使一职,但据《韩资道墓志》记载,韩资道曾任礼宾副使一职,而《续资治通鉴长编》和《金史》也分别记载了王英、赤盏晖曾担任辽朝的礼宾副使一职,故辽朝礼宾使司除礼宾使之外,还应设置有礼宾副使一职

此外,点签司下设有“同签点签司事”一职,礼信司设置“勾当礼信司”一职,从职名上看,这二者或不常设,应属使职差遣性质,有需要时则临时差人担任,并具体负责四方来使接待的诸事项。

辽政权除客省之外还应有内客省这一部门,虽不见于列于《辽史·百官志》,但据罗继祖先生、陈述先生以及林鹄先生等学者的考证,证实了辽代内客省的存在

而且从《韩瑜墓志》中“(韩瑜)迁授客省使,改授内客省使”的记载来看内客省的与客省在品级上应是大致相当。

此外,辽政权在地方五京还设立了“诸京内客省”或称“诸京客省司”,以接待地方朝觐使者或途经此地的各政权的使者。

与唐、五代时期的客省相比,辽代客省的下属职官数量更多,并且还将原来在唐、五代时期的四方馆、引进司、点签司、礼信司、礼宾使司集中置于客省的管辖之下。

甚至在辽政权地方五京还设有客省司作为在地方的延伸机构,整个客省部门机构从中央到地方,构成了“金字塔式”的部门结构特点,显示出辽政权对于接待来使制度集中管理的倾向,也表明辽代客省的地位相较于唐、五代时期有了大幅提升。

北宋沿袭了前代客省的相关建置并使其进一步发展。

由于宋代制度文化发达,客省的隶属和机构设置在北宋时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呈现出与前代不同的结构特点。

北宋建立之初,以客省的长官客省使、副使等作为横行武官十三阶中的阶衔,客省使、副使无别敕并不治本司之事,客省本司的职掌由皇帝另差官员执行,神宗进行“熙丰变法”后,客省等部门的长官才逐渐回归本职

据《宋史·职官志》的记载来看,北宋时期,客省与引进司、四方馆、合门、宣徽院、鸿胪寺为并列同级的机构并统一隶属于中书省客省设有客省使、副使各二员

将之与前文所述辽代客省的部门设置结构对比来看,辽代客省的机构设置呈现出的是唐代前期官僚机构的设置特点,即将引进司、四方馆等多个相关礼仪部门集中于客省之下统一管理的一种“金字塔”式的结构,其体现出的是一种“事权集中

而北宋客省的机构设置则充分体现了宋代官僚机构“事权分散”的特点,即呈现出相对“扁平”式的政务管理机制,幅度宽而层次少。

其中体现出辽朝与北宋客省不同的管理运作方式,即辽代客省对接待来使、交聘宴饮等事宜拥有统管权。

引进司、四方馆、礼宾司等下属机构则各自完成本司的任务,最终汇总于客省,并对客省负责,而北宋则是将交聘接待四方来使等事务分成几个同等的部分,分别由客省、四方馆、引进司、合门等各自负责,最后汇总于中书省或台察机构

北宋初期因延续了唐代中后期的中书门下枢密院而形成了二府”结构,中书门下作为北宋初期处理政务的核心部门之一,也是百官以及四方来使的聚集之地,因而将客省划归其下。

随着北宋台谏制度的逐渐发展成熟,士大夫上书言事成为一种风潮,在这一背景下,停留于台谏的人员也越来越多

因此在“熙丰变法”之时客省又被转移至台谏之下,在徽宗政和改制之时又将客省等机构转归中书省,并且设置“知客省、引进、四方馆、东西上合门事”一类的差遣之职,有将交聘及接待四方来使等事集中管理的趋势

两宋时期客省的职官建制

北宋客省官员的性质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即以“政和改制”为节点,改制前的客省官员基本“沿用唐、五代的制度为横行武官阶,并不领客省的本职。”。

主要有内客省使、客省使、客省副使等,此外还设有“管勾客省事”“判四方馆、客省、合门事”等实际处理客省事务的使职差遣。

在改制之后的客省官员则有“知客省、引进、四方馆、东西上合门事”、“知合门事仍兼客省四方馆”等。

南宋中期以前的客省官员中基本沿用了政和改制之后的客省官称,主要有“知合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以及“同管客省四方馆合门公事”。

目前共从各类文献中检索出曾任北宋客省相关的官员69人,担任过南宋客省官职的官员26人。

宋太祖建立北宋后,在沿用后周客省相关制度的同时,也仍继续任用有功的前代客省官员为北宋的客省官员。

例如,张保续后周时“以功迁判四方馆事,就迁客省使”,在宋太祖即位后,仍被委任“判四方馆、客省、合门事”。

又如,潘美曾“仕周至客省使”,至宋太祖即位之时仍任用其为客省使。

由此来看,北宋初期客省官员的选任来源之一是前代有客省做官经历的且为北宋立功的人员

此外,从所检索到的北宋客省官员的事迹来看,建立战功也是北宋初期授予客省使等官职的重要条件,例如周莹因其“尝立战功,故特加宠遇”以其为客省使。

又如,翟守素因其“护诸司供帐......蹈藉禾稼多所虏获”有功,而在太宗即位后迁授客省使元丰改制以后,《宋史》记载若“(客省)使阙,则引进、四方馆、合门使副互权。”

由此可见,在元丰改制以后,客省使、副使成为职事官,若客省官员短缺,则可由与之职能相近的引进司、四方馆、合门的官员充任

此外,《宋史》还记载:“武臣自合门副使至内客省使为横行,不系磨勘迁转之列,其除授皆颁特旨。”

从中也可以看出,作为横行武选官的内客省使、客省使、客省副使的除授一般以颁特旨的方式

关于宋代客省官员的职能。在元丰改制前,客省使、客省副使为横行武官阶,并非职事官,故基本不领本司之事,这一时期执行客省职能的是“管勾客省事”或“判四方馆、客省、合门事”等官员。

据《宋会要·职官》记载“凡诸蕃朝聘、贡奉隶客省,本司无所掌。”

从中可知,在元丰改制之前,客省官员的职能重点主要是接待诸蕃朝贡使者和接收贡献物品等方面,甚至还侵夺了主客部的职能,在元丰改制后逐渐成为职事官并开始兼领本司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