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Hello Kitty藏尸案是当年香港轰动一...

可以说Hello Kitty藏尸案是当年香港轰动一时的杀人案。案中23岁女死者樊敏仪,遭多人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的一栋住宅,被迫饮尿、吃粪、严重殴打、燃烧身体,死后被肢解、烹尸,头颅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洋娃娃之内。


  案件经过:

  在这起案件中,受害人樊敏仪是一名夜总会舞女,1997年因筹措祖母的医药费,向任职皮条客的陈文乐借数千元港币及其他财物(另一说是指毒品债)。陈文乐于是吩咐梁胜祖及梁伟伦向女受害人追债。女受害人为求还清债项,怀孕后仍继续接客,而他们却将欠款不断提高,后来,受害人因无力偿还,因而触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胜祖及梁伟伦按照陈文乐的要求,将受害人押走,禁锢于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栋公寓内。


  到公寓后,3人用木板将公寓的玻璃窗封死,开始了对被害人残酷的折磨。他们用烧开的油泼向受害人的口腔,在被害人伤嘴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粪便及喝尿。之后又把烧溶的塑胶吸管滴在她的腿上,并命令受害人发出笑声。之后,受害人开始神志不清,不时挑起伤口上的焦疤,他们就用电线紧紧捆住受害人双手,用铁棍殴打她。


  折磨了数星期后,暴行并没有停止,他们又逼迫被害人直接口食冰毒。看被害人痛苦的在地上辗转反侧,最终被害人支撑不住于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时脸部浮肿、牙齿流血、全身长满水泡、伤口灌脓。

藏尸:

  当他们发现樊敏仪已经死去后,将尸体搬到卫生间的浴缸中放血,梁胜祖负责切开死者的肚子,当肚子切开后,见有内脏漏出,于是站开呕吐,梁伟伦也因尸体太臭而作呕,最后陈文乐负责分尸,肢解尸体,然后装于多个胶袋内,弃置于垃圾站。


  陈文乐后来又在房间内,用火水炉烹煮死者头颅,然后,将一个美人鱼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开,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的头颅放进洋娃娃体内,一边说着:“乖,不要动,我替你装扮!”一边缝合着洋娃娃。

  此后,这个公寓就被空置,有附近的邻居曾多次闻到楼内传出强烈恶臭,报警求助,但警方到场后认为是垃圾臭气,并没有深入追查。

  揭发:

  凶案发生后两个月,被告梁胜祖13岁的女友阿芳,向社工说起她经常会做噩梦,梦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头颅,她向社工倾诉时,不慎将凶案和盘托出,社工于1999年5月24日报警。 于是这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才得以大白天下。

  1999年5月26日,九龙区一队探员,带着阿芳到达现场。但阿芳因害怕不敢上楼,只在楼下指出案发公寓。

  当警察打开公寓大门后,看到装有人头的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远的走廊墙边,并且一阵尸臭味扑鼻而来。由于死者人头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渗出腥臭的血水。在公寓内警方还发现两个用于烹煮人头的器皿。器皿周围满布尸虫,里面甚至盛着充满恶臭的渣滓。


  法医到场后,取出了洋娃娃内的人头。但是,由于头骨已被人煲熟,皮肉及头发组织已被破坏,因此,无法进行DNA化验。探员最终只好在现场检走一批重要证物,包括一个无门冰箱、一把铁锤及一疑曾作烹尸用的器皿。

  警方随即抓捕了陈文乐、梁胜祖、梁伟伦等人

结案:

  2000年12月6日,陪审团以六比一大多数作出裁定,三被告谋杀罪名不成立,误杀罪名成立。法官决定以最严厉的判刑,判处3人终身监禁

  香港法官阮云道于2000年12月6日判案时形容:“被告丧心病狂、残忍、冷酷无情、堕落、暴力及恶毒,并非人类对待人类所能做出的行为。”#消失的她香港#

  怪事连连:

  1.审讯时,当辩方律师指被告只是非法处理尸体,根本不用谈得太多之际,庭上的灯闪动大作,庭内所有人都非常愕然。

  2.梁胜祖在晚上押回监狱时对看守员称:“我碰见鬼了”,他说他在出庭时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仪的容貌。

  3.而那栋发生凶案的公寓,事发后便一直被空置。据曾经住在附近的住户说,凶案发生后不久经常会在深夜听到女人的叫喊声。而且有人曾几次在楼梯内看到女人的鬼影。因此,大家都纷纷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