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早在文明开始之初便有死刑了,但是现如今世界已经有近一半的国家废除了死刑,而保留死刑的国家,也是在罪犯犯有重大犯罪,耍手段极其残忍,对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的情况下才会执行的,而执行死刑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个是注射死刑,另一个就是枪毙。
而在古代执行死刑的方式可就多种多样了,而且很多还极为的血腥和残忍,首先主要执行死刑的方式为斩首,这种是相对于没有犯重大犯罪的罪犯,而又构成了死罪的犯人而执行的。
一般来说这些犯人都要等到秋后才会问斩,在历史上多有“秋冬行刑”的记载,汉代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写道:“王者配天,谓其道。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天人所同有也。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
而除了斩首以外,在古代其他更残酷的执行死刑方式大多都是立即执行的,比如说车裂、油涥等等,但是要说最惨无人道的绝对是凌迟了,凌迟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即使是在古代这一刑罚也是不被列入正刑的,只用于极少数的罪犯。
凌迟这个词语最早见于《荀子·宥坐篇》中:“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而作为刑罚出现则最早起源于辽代,《辽史·刑法志》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
不过在辽代时期还没有对犯人割那么多刀,到了明朝时期对数量上的把控却有极大的要求了,至少要割上千刀,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千刀万剐”,而在历史上受刑者被割数量最多的记录也是在明朝,此人正是宦官刘瑾。
1510年(正德五年)刘瑾被明武宗朱厚照下令以“反逆”罪凌迟处死,朱厚照要求刽子手必须割满三千三百刀,传闻刘瑾被整整割了三天三夜,第一天执刑的时候还把刘瑾放回了大牢,给了他一碗白粥喝,补充体力第二天继续割。
没想到这一次刽子手破了一个记录,他超额完成了朱厚照交代的3300刀的任务,整整割了3600刀刘瑾才断气。很多人可能会感到好奇,刘瑾被割了这么多刀刽子手是如何保证他不断气的呢?
原来,一般刽子手会从对致命部位造成影响比较小的地方割起,比如说大腿和胸膛上等肌肉组织比较多的地方,在受刑者因忍受不了疼痛而陷入昏迷的时候,刽子手还会在耳边大声的吆喝,以保证受刑者在保持清醒的时候受刑。
这种残酷的刑罚一直到延续得到清末戊戌变法之后,清朝因受到了各种矛盾的冲击,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趁时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上奏请求删除凌迟等重刑,从此以后凌迟这种酷刑才从法典上彻底的消失了,而现如今的我们哪怕仅仅是听闻便觉不寒而栗了,可想而知受刑者要遭受多大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