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9月1日,孙中山为反对北洋军阀解散国会,在广州召集国会非常会议,通过《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正式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该大纲确立以大元帅为核心的军政体制:设海陆军大元帅1人(孙中山当选),元帅2人(唐继尧、陆荣廷当选)。大元帅作为军政府最高元首,总揽行政权并直辖各部;元帅辅佐政务,可兼任他职。各部总长由国会选举后经大元帅特任,同时在各地另设都督。
海陆军大元帅
孙文(1917年9月当选),广东人,革命党领袖。他以《临时约法》为旗帜凝聚护法力量,但因缺乏实际军权而受桂系、滇系掣肘,1918年5月愤然辞职。
海陆军元帅
唐继尧(1917年9月当选,未就任),云南人,滇军首领。他表面支持护法,实则借机组建“靖国联军”扩张地盘,后主导军政府改组为七总裁制,成功架空孙文。
陆荣廷(1917年9月当选,未就任),壮族,广西人,旧桂系首领。他欲借孙文声望对抗北洋势力,但公开反对另立政府,主张黎元洪复职,暗中与北洋妥协,最终联合唐继尧改组军政府驱逐孙中山。
参谋处参谋总长
李烈钧(1917年9月任),江西人,革命党核心成员。他实际掌握驻粤滇军兵权,主导护法军北伐,协调西南军阀联合行动,是孙中山军事战略的核心执行者。
秘书处秘书长
章炳麟(1917年9月任),浙江人,革命党元老。他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初期支持护法,后因政见分歧渐离权力中心,转向学术活动。
汪兆铭(1917年9月代理),广东人,孙文重要助手。他凭借文采与政治手腕协调各方,但后期转向亲日。
徐谦(1917年9月代理),江西人,革命党元老。他短暂代理秘书长后转任司法职,坚持推行近代化司法改革,奠定广州国民政府司法体系基础。
古应芬(1917年12月代理),广东人,粤系官僚代表。他以财政、行政能力辅助旧桂系掌控广东,强化地方割据,客观上维系了护法阵营的表面统一。
戴传贤(1918年2月代理),四川人,国民党理论奠基者。他在代理期间撰写《孙文主义哲学基础》,将三民主义与儒家思想结合,为后期“清党”提供理论依据。
参军处参军长
许崇智(1917年9月任),广东人,革命派核心成员,粤军实际领导者。他凭借其在福建新军的资历及同盟会背景,深度参与护法军政府筹建,主导军事决策与部队整编,成为孙中山早期武装斗争的关键支柱。
黄大伟(1917年10月代理),湖北人,革命派成员。他拥有近代化军事教育背景,深得孙文信任,在粤军东扩福建期间被任命为第一路军司令,率部参与闽南军事行动。
大元帅府亲军总司令
李福林(1917年9月任),广东人,革命派成员。他在护法时期率"福军"卫戍广州河南帅府,深得孙文信任。
卫戍总司令部总司令
方声涛(1917年9月任),福建人,驻粤滇军将领,唐继尧在粤代理人。他在护法时期率部参与军政府的军事行动,并主导闽南地区作战,援助粤军控制20余县。
徐绍桢(1918年3月代理),广东人,辛亥元勋。他在护法时期协助孙文整训粤军,巩固广东革命根据地。其早年训练新军的经验为护法军政府培养骨干力量,但受制于西南军阀掣肘,实际军事影响力有限。
外交部总长
伍廷芳(1917年9月任),广东人,革命派成员,中国近代首位法学博士,法学家与外交家。其在护法运动期间出任军政府首任外交总长,凭借国际法专业背景主导对外交涉,力倡“护法”合法性。
王正廷(1917年9月署),浙江人,革命派成员,中国近代体育先驱。他作为南方代表参与巴黎和会前期筹备,主张通过国际舞台争取权益。其履职体现军政府吸纳专业外交人才的策略,但因南北政权对立,实际涉外活动受限,派系上亲近孙文但保持一定独立性。
林森(1918年4月署),福建人,革命派成员,辛亥元勋。他此前主导起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护法期间以法统捍卫者身份协调各方。其外交活动侧重凝聚内部共识,受限于旧桂系。
内政部总长
孙洪伊(1917年9月任),天津人,国会“韬园派”领袖。他虽任内政总长,但长期驻上海任全权代表,并以调和南北矛盾著称,推动直系倒段,后因与孙文政见分歧退出。
居正(1917年9月署),湖北人,革命党元老。他在护法时期以孙洪伊未到任为由代理内政部务,主导广州本地行政与民政治理。
财政部总长
唐绍仪(1917年9月任),广东人,民国首任内阁总理,外交家与改革派。他在护法时期出任财政总长但未实际到任。
廖仲恺(1917年9月署),广东人,孙文核心幕僚。他以财政次长代理部务,实际执掌军政府财权,其高效理财为护法运动提供核心经济支撑。
陆军部总长
张开儒(1917年9月任),云南人,驻粤滇军将领。他在护法运动期间任护法军政府陆军部总长兼靖国军第五军军长,支持孙文护法反段祺瑞,但1918年遭唐继尧撤职。
许崇智(1917年10月署)
海军部总长
程璧光(1917年9月任),广东人,原北洋政府海军总长,1917年7月应孙文邀请率海军第一舰队南下参加护法运动。1918年因反对孙文炮击广东督军署(莫荣新)而与其矛盾激化,次月于广州海珠码头遇刺身亡,疑为旧桂系或革命党激进派所为。
林葆怿(后),福建人,原北洋政府海军将领,护法舰队主力舰“海圻”号舰长。程遇刺后接任护法军政府海军总司令,初期支持孙文,后转向西南军阀主导的“七总裁制”军政府。
交通部总长
胡汉民(1917年9月任),广东人,孙文核心助手之一。他在任职期间整顿财政,短期内显著提升军政府收入,巩固护法经济基础,但因国民党右派立场,后期与孙文政见分歧。
马君武(1917年9月署),广西人,革命派核心成员。他在护法运动期间推动护法区域交通建设,强化军政府后勤保障,1924年因反对“联俄联共”政策被国民党开除。
筹饷委员会委员长
简英甫(1917年9月任),近代实业家,他依托商界资源为护法军政府筹措资金,缓解财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