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秒别车8次,10万修车费,派出所却说不违法!看完监控我彻底怒了

我跟您说,头一回看见那段行车记录仪的画面,我还琢磨呢,这是哪个导演拍的微电影啊?拍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53秒的功夫,前前后后来了8脚急刹,还连着把人家往边上挤。那辆黑色路虎就跟吃了枪药似的,死死咬着前面奔驰的尾巴不放。最后“咣”一声就怼上了,修车花了将近10万块。网上一瞅这视频,全炸了——这哪儿是开车斗气啊,这分明是把大马路当自个儿家客厅耍威风了。可我那会儿真没想到,这么一档子明摆着的事儿,后头能折腾出那么多弯弯绕。

交警到场把视频一过,当场就下了定论:这不光是交通事故,这是寻衅滋事,得往派出所送。最后怎么说?派出所那边没下文。不是一回,是两回线下跑,两回线上转,全都跟石头扔进井里头似的,连个响儿都没听见。吕先生没辙,自个儿跑去报案,好不容易把案子立上了,没几天又接到一张通知——不查了,理由写的是“没有违法事实”。我瞅着这四个字,心里头直犯嘀咕:一个53秒连别8次车的人,这叫没有违法事实?

这案子在执法那头来回倒腾了四回,最后愣是让舆论给拱起来了,长春市公安局才出来重新表态:之前的决定不算数,按刑事案件办。好多人看到这儿,以为这事儿就算翻过去了。呵呵,我跟您说,想得太简单了。真正让人心里头发毛的,是后头那些事儿。

3月19号那天,有人跑到吕先生家门口,说自个儿是派出所的,在外头一站就是将近6个小时。吕先生在屋里头死死拽着门把手,外头那人就使劲往外拉。最后他实在没招了,拿个扫帚横在门把手中间,硬顶着。我当时就在想,这到底是去办案子,还是去办别的事儿?

这不能算完。吕先生和他媳妇的手机开始被没完没了地打,陌生号一个接一个往里进,有的说自个儿是路虎司机他妈,还有的根本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更邪乎的还在后头——吕先生的单位领导找他了,他岳父的老领导也出面了,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这事儿就别较真了。读到这儿的时候,我后背真有点发凉。一个人想讨个说法,要面对的居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整张关系网。被人堵家门口、被人电话骚扰、被人从上头施压,换谁谁不发怵?

这事儿捅到网上以后,人民日报发了篇评论。说实话,这些年官媒的评论我见多了,但那天那篇里头,有句话我反复看了好几遍——“势力大也没用”。就五个字,没长篇大论,没讲什么大道理。但那个分量,明白人都明白。这话是说给那些以为靠关系就能把事情摁下去的人听的。

好在最后,长春市公安局通报了最新进展:路虎车主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总算回到了该走的道上。但我一直在琢磨,这个事儿能翻过来,靠的是什么?不是靠什么制度里头自个儿纠偏,是吕先生自个儿咬着牙扛出来的,是靠那段行车记录仪一五一十拍下来的,是靠舆论实在看不下去了才给翻出来的。真正的安全感,不应该是靠上热搜换来的。

这事儿到这儿,算是有了个结果。但说实话,我心里头一直憋着一个问题,想问问看完这篇文章的你:要是你摊上这种事儿,被人堵门口、被领导找谈话、被各种电话轮番轰炸,你能扛得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