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评|办事处人员向摊贩索要芙蓉王,丢了谁的脸

近日有摊贩爆料称,郑州经开八大街地铁口夜市的摊主被索“保护费”,每个摊位必须交一条价值240元的芙蓉王香烟。郑州经开区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经开区明湖办事处涉事人员袁某某涉嫌授意个别夜市商贩,向其他夜市商贩收取香烟,已被停职。

一条芙蓉王香烟的价值有限,但索烟的负面影响却是巨大的。何况,成年累月下来,索要的好处就是个大数目。这一消息迅速冲上热搜,表明公众对于此类卑鄙无耻行为的痛恨之意。

有消息说,帮袁某某收取香烟的摊贩表示,这么做的意图是“打点城管关系”,以换取日常巡查的“豁免权”。真相到底如何,有待于当地公布调查结果。但显而易见的是,一个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这么干,是利用职权欺压群众,更是利用监督监管的薄弱环节大肆自肥。

有这样的工作人员,夜市能红火吗?这条街的秩序能好吗?营商环境能好吗?

在郑州相关区域,“夜市经济”颇具影响力,但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问题也对群众生活造成干扰。有时,相关问题也登上了媒体“头条”。当地频频治理,但效果并未彰显。何以如此?“索烟”事件不免引发公众联想。

工作人员索贿,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一种灰色现象,需要当地进一步排查。应该看到,索烟行为性质恶劣,相关人员仅被停职,连处分都谈不上,接下来如果不能加码惩处,何以服众?

小摊小贩是城市商业体系中的“毛细血管”,起到了增加就业、促进消费、便利民生的作用。规范运行“夜市经济”,提升城市的烟火气,利于摊贩,利于群众,利于城市。

这一良好局面来之不易,任何开掘“生意”、中饱私囊的行为都不可容忍。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一些城市相继发生管理人员向商家或摊贩索取好处的事件。例如,2022年4月,河北邯郸市魏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峰峰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到他的门店检查时,借故索要3000块钱,否则就要贴封条。2022年11月,西安王先生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西安市莲湖区有城管人员向商户收“保护费”,不交钱就把东西收走。

此类事件都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很快拿出了处理结果。然而,处理问题人员并不是目的。

无疑,某些心术不正之徒在管理岗位上屡屡任性用权、吆五喝六,绝非偶然。诸多事件表明,一些基层管理人员之所以利令智昏,既和人品相关,更关乎管理失序问题。对此,深度梳理乱象,认真查找根源,予以系统性的治理,还群众一个洁净、舒适的环境,才是一个城市努力的方向。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