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投诉称,在“爷爷不泡茶”点单一杯饮品但到手的只有半杯。
据该网友发布的视频,消费者将未开封的饮品上下翻转,饮品只有半杯,该杯子上半身为不透明的包装,消费者称她点的是去冰的饮品,“上半身设计成不透明的,我要不是拎着感觉这么轻,都不会倒过来看看”。
该款饮品“初恋玫瑰青提”在“爷爷不泡茶”小程序售价17元。5月15日,“爷爷不泡茶”官方客服在该帖子留言称,对此非常抱歉并且高度重视,需要门店进一步检查,并称企业的饮品制作均有标准流程。
据报道,同日,“爷爷不泡茶”方面向记者表示,已经联系顾客进行赔礼道歉,并且给予相应退款。
一杯饮料半杯冰?媒体曝光还有更离谱的
据媒体此前报道,有网友发视频称:在瑞幸咖啡买的两杯拿铁,三分之二全是冰块,喝两三口就没了。
当事人张先生称:当时用券点了两杯咖啡,点的是正常冰,结果两杯拿到手,打开一看基本都是半杯以上的冰,咖啡可能只有一半不到。感觉花得很不值,里面就没有去冰的选项,感觉很坑人。
报道指出,关于饮品内冰块添加的问题一直是消费者议论的焦点,尤其在夏日,“一杯饮料半杯冰”已经成为常态,真正的饮料往往喝两口就见底。当一杯饮品有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容量都是冰块,还无法去冰的时候,消费者的不满情有可原。
也有网友表示,咖啡粉用量是一定的,不加冰也是兑水……
据媒体今年3月份发布的调查,餐饮行业常见实物与宣传图不符现象。
报道指出,记者走访多家茶饮、餐饮门店发现,用“精修图”揽客屡见不鲜,部分“照骗”商家不但货不对板,还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
也有消费者试过维权,却被“太极拳”堵了回来。“你向商家提出质疑,人家来一句‘以实物为准’,就让你彻底没了脾气。”
曾有商家因“照骗”被判欺诈
去年,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外卖实物与宣传照片不符而引发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
小潘是重庆市江津区一所高校的在读学生。2024年4月,小潘在一家烧烤店下单,包含一份15元的鱼香肉丝。收到餐食后,小潘认为鱼香肉丝却没有多少,与下单时商家展示的图片严重不符。
小潘认为烧烤店构成欺诈,遂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潘收到的鱼香肉丝与商家在平台上展示的照片存在显著差异,且其中混杂占比较大的其他菜品,不符合一般消费者对该菜品的认知,故认定该烧烤店存在欺诈行为。据此,法院判决该烧烤店应向小潘支付三倍赔偿,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故认定为500元。
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等个性化选项,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购买饮料时,默认购买的是饮料而不是冰。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若消费者对加冰容量提出质疑时,餐饮经营者应予以及时、正面的答复。
此外,根据《广告法》,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如果奶茶商家通过精美海报展示大量果肉、诱人奶油顶等,但实际产品与之相差甚远,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一旦查实,商家将面临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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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孙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