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场地起纠纷又遇“不结尾款不上热菜” 新人状告酒店要求精神赔偿被驳回|追踪到底

封面新闻记者杨芮雯 赵奕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去年9月,江苏南京市民小聪与相恋多年的男友喜结连理,并与酒店签订了一份一站式服务合同,明确由酒店负责婚庆布置。

然而婚礼当天,户外场地布置滞后,宾客陆续到场后,婚礼却无法按时开始。无奈之下,小聪只能取消户外活动,开始室内婚礼仪式。宾朋满座的现场,酒店要求小聪支付全部尾款(包含户外场地费用)才肯上菜。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执,最终惊动了警方到场调解。日前,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当事人小聪,还原事件始末。

婚礼仪式引来报警纠纷

酒店方提出不付全款不上热菜

“原本热闹喜庆的婚礼,当天却还惊动了警察,让在场宾客看了笑话。”

今年27岁的小聪是江苏南京人。去年,她与相恋8年的男友决定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两人精心筹备,将婚宴地点选在男方老家安徽马鞍山市,并与马鞍山江南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约定于2024年9月8日举行婚礼。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总计58470元,酒店提供一站式婚庆服务,涵盖户外游园会和室内婚宴仪式,需提前支付定金12000元。

酒店提供一站式服务 包括户外活动

据小聪回忆,9月6日,她明确告知酒店方提供的婚庆公司对接人,要求在9月8日婚礼当天早上10点前完成场地布置,以确保户外婚礼仪式顺利进行,对方表示同意。9月8日婚礼当天,小聪到达现场后发现,场地的布置情况与约定严重不符,部分设施和物品均未按要求布置完成,与婚庆公司此前提供的效果图相去甚远。小聪无奈地表示:“甚至连我为宾客准备的道具、零食都还没摆放出来。”

新娘事先交代婚庆公司布置事宜

由于无法接受户外婚礼场景的巨大落差,且继续等待婚庆公司完成布置势必会影响婚礼的正常进程,小聪只能提出取消户外婚礼仪式,改为室内婚礼。此时,酒店工作人员提出,婚礼仪式结束宴席起菜前要求她必须现场支付尾款,其中包含12888元的户外场地使用费,否则就不给上热菜。

受访者与酒店方聊天记录

小聪又急又气:“酒店户外婚礼布置严重失误,还要求我们支付全部尾款?再说现在是我们婚礼仪式,这样做也太不近人情了。”无奈之下,现场男方亲戚报了警,在民警的劝解下,双方暂时达成和解,小聪支付了3500元户外场地费用。

酒店服务合同规定“尾款请与起菜前结清”

记者查看小聪提供的服务合同发现,合同附件清单中虽然约定了服务内容的数量和价格明细,包含户外婚礼等服务,但合同中仅注明“尾款请于起菜前结清”,却未对宾客对前置服务不满意时的相关保障举措作出相关说明。

酒店:

新人个人原因更改仪式场地

并未影响到婚礼正常进行

办婚礼中遭遇如此糟心事,一气之下,小聪将酒店告上了法庭。她希望,酒店能够返还场地使用费35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

小聪认为,户外婚礼仪式是作为新娘重要的情感依托,但由于酒店的违约行为导致户外婚礼被迫取消,并被威胁不给钱就不上菜,致使宾客入席已久却未能饱腹,种种行为使新人无法全情投入到婚礼中,甚至会遭到亲朋好友的非议,对自己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精神创伤,有权要求酒店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于今年4月18日下达了判决,根据小聪提供的法院判决书,酒店方认为,其根据新人需求提供了场地以及游园会展板、婚礼仪式布置及举办相关道具,但游园会摆件属于原告个人物品,需由新人安排亲属现场看管和引导,部分道具未完全摆在现场。在新人指出后,酒店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摆放,并未影响到户外婚礼仪式的举办。

此外,酒店方提出,新人因个人原要求更改婚礼仪式内容及场地,酒店也提供了相应的场地,确保婚礼仪式的正常进行,在此情况下要求新人支付精神损失费缺乏法律依据。

5月7日,封面新闻记者根据小聪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负责该婚礼的酒店销售,在记者表明了身份及用意后,对方立即表示自己太忙了,随即挂断了电话。截至发稿前未收到该销售人员的回复。

最新:

法院驳回精神损失赔偿诉求

原告表示不服

对于酒店前置服务不满意,小聪是否可以拒绝支付对应款项?酒店方“婚礼现场结完尾款才上菜”的举动是否合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消费者与酒店签订了一站式服务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酒店既然提供一站式服务,其中包含找婚庆公司进行场地布置等服务,就应对整个服务流程的质量负责。若婚庆公司未按要求完成户外场地布置,导致婚礼流程混乱,酒店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虽然未约定婚庆质量,但是结合其他证据可以表明婚庆的具体场景和要求,或基于实践普遍性认知,确实未达到行业水准的,消费者仍有权向酒店追责。

如果酒店提供的婚庆服务不合格,属于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此时,顾客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与婚庆服务不合格部分相对应的款项。但对于菜品对应的款项,顾客应当进行支付。同样,在顾客没有支付的情况下,酒店享有关于上菜的抗辩权,即不予上菜。

然而,赵良善认为,酒店的这种做法可能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因婚宴服务属于大型服务,情理上可能引发宾客不满,不利于酒店发展,从商业角度来看,直接采取拒绝上菜这种较为强硬的措施,可能影响酒店的名誉。他补充,如果该事件给新娘造成了精神损失,可以要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院判决书

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法院要求被告酒店退还小聪此前支付的3500元户外场地使用费,同时以“无证据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故驳回了小聪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元的诉求。

“那场婚礼我期待了8年,举办之后的一个星期我天天都在哭。”尽管接受了调解,小聪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她希望能有一个更合理的赔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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