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记者 王钟玉

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发布对山东鲁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山东鲁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4.5万元,对时任山东鲁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勇警告并处罚款3.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提到,因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客户告知书内容不完整、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潍坊监管分局对山东鲁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5万元决定。

时任山东鲁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勇因对山东鲁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客户告知书内容不完整、未按规定建立业务档案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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