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解决好本金问题之前应最好暂停发展新版P2p


为了照顾好老年理财和普通老百姓理财的需求。最近有不少互联网金融,通过银行成立独立的理财公司,其属性等同于中介性质的新版P2p。但出事时又与银行无关系。

这种模式只不过是翻版的P2p模式。

这个问题的出现。只能证明我们当初选择的备案整顿路线图是正确的。既在给中介平台希望的同时,又给于健康扶正的机会。而这最大的受益是,能确保所有被竞争上岗而淘汰的平台债务,能实现良性清退。

确保无辜受害者的合法合现的本息。通过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后,安全的归还到出借人手中(三年备案整顿的清退真实案例证明)。

但遗憾的是,为了短频快的一刀切,我们放弃了这么一个可以避免座实金融乱象,且成熟稳健的清退路线图机会。

而选择了一条,因会涉及到司法,而不管不问不参与的清退之路。

由于一刀切,产生了“清退“政策的宏利。在完全无监管之下,致使大面积平台暴雷,突变。并野蛮侵占巨额本金。

在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下,不是通过精准施法来处置。而只是主观臆断的将所有责任,以非集名义,推给了所有出借人群体。并让其无法获得法律应有的权宜。致使他们债务关系丧失。

今天民间借贷事件已历经数年,由于巨额本金被金融投机分子用假大户,洗白,转移后又合法化。致使8000亿债务凭空蒸发。

在来些权贵与资本的勾结下。所产生的保护伞作用,使侦办的工作受到极大的阻力。回款率呈极低状况的常态(既使是冻结资金远大于债务总额情况下)。

在追缴巨额本金态势中,我们还是按照传统经济案处置,既先刑后民

由于没有抓住涉众经济案的特点及特殊性。

按照先民后刑来实施(先民是代表众多的出借人群体的债务关系,后刑是面对极个别涉嫌犯罪分子违法)。

致使从时间和空间上就败给了“全家享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面对过往历史的责任。为了全方位彻底杜绝非集行为的产生。我们必须不能留下任何利益之窗口(“挥霍“,“损失自担“,“合法化被冻结资产“等)。

通过经济上,对其的严惩和全额返还本金,坚决不留情面的将利益之窗关闭。

其结果,让政府的公信力重所回到受害者心理。并为新版P2p,留下茁壮成长所需深耕之后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