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制定出台减持新规等六项规则以实际行动落实新的国九条
继国务院新国九条之后,证监会又宣布,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特别是关于股东减持新规引起广泛关注。可以说证监会进一步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全面封堵绕道减持、打击违规减持,正式落地股东减持管理办法。
据公开资料介绍,这次的减持新规是证监会在2017年《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起草形成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减持办法》),并同步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这些规则从4月12日起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与现行规则相比,《减持办法》主要针对市场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出针对性调整完善,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与上市公司市场表现和分红情况挂钩,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专注主业、专注经营;对技术性离婚减持、转融通式、融券式减持等各类花式套现、规避减持规则的行为,全面予以规制。针对违规减持,建立包括责令购回、限制交易、行政处罚等更行之有效、更具违规痛感的立体式监管措施工具箱,有利于严厉打击违规减持行为,重塑市场秩序。
虽然六项规则没有取消转融通和量化交易让人觉得遗憾,但是就限售股转融通做出明确禁止,也是一种进步,此前就限售股转融通做出的规定是暂停。这次明确提出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同样构成大的利好。对于破净以及分红不达标的不能减持;禁止大股东融券卖出,禁止限售股转融通,禁止转融券卖出;如果违规减持,不仅要购回原有股价,还要上交违法所得,追责。而对于异常交易的,将采取严管措施,实行差异化收费和追踪管理。这些制度规范虽然与广大股民基民的要求有差距,但也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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