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再看《大宅门》,感叹郑老屁不是一般的能吃

这个假期又追看了《大宅门》,郑老屁真的太能成吃了。先说郑老屁是如何认识白景琦的,二人因为打架认识,郑老屁 揪掉白景琦一缕头发,白景琦把郑老屁打到水里。

从水里出来的郑老屁,看到自己的媳妇给自己做的新鞋坏了,哭着喊着要白景琦赔偿。白景琦把郑老屁,带到郑老屁从来进不去的鞋店,买鞋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打了大财主。

多年以后乡下闹灾,郑老屁带着一些土特产来投奔白景琦了。被安排到马号工作后,郑老屁来到厨房吃饭,这一顿饭郑老屁吃了二斤饼一斤肉。

这一顿饭赶上现在普通人几顿的饭了。也许是现代人饭量小吧。

这一张图是,白景琦在和王喜光生气,可白景琦的子孙又闹着饭菜不好吃,这不吃那不吃,最后白景琦把这一大桌子的菜都赏给了,郑老屁吃。

要知道在吃这一大桌前,郑老屁刚刚吃完晚饭。感觉郑老屁如果生在现在,绝对是大胃王的鼻祖。

这是郑老屁和白景琦外出办事,郑老屁一边赶着马车,一边吃早饭。看的白景琦连问:“你这是早饭还是午饭。”郑老屁答:“早饭。中午一点不少吃。”

不但吃了早饭,还边走边吃,路过熟肉店,郑老屁进去,吃了一口喝了一口酒。剧中白景琦有一句台词,“又喝了一盅。”看了这种边走边吃,郑老屁不是第一次了。

感觉郑老屁这么能吃和他的背景有关,老怕吃不饱,所以看见食物就敞了开吃,恨不得吃一顿可以三天不饿,时间久了胃口被撑开了。

也有可能郑老屁的胃口真的比较大,需要多吃才可以有了饱腹感。这个很像《老农民》里的吃不饱,你看着他明明已经吃的很多了,可是他自己依旧觉得不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