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中的“专业梗”和“专业嗑”——第二集

第二集上来就“黑”了律师一把,而且很“黑”。

法官在宣判一方当事人败诉后,当事人直接质问其代理律师:不是说好搞定法官了吗?律师当场也是无地自容。

这位当事人也是很刚,质问法官拿钱不办事,跑到法官面前说要投诉。法官当然身子正不怕影子斜,直接告知其投诉部门和办公地点。那很明显,当事人交的公关费还是被律师“笑纳”了。

追这部剧之前就听说这部剧对“律师”的形象演绎得不太友好。作为律师来说其实早应该已经习惯了。被社会大众误会也算是律师这个行业的宿命了。曾经有当事人当着我的面问我:听说你们律师都是吃完原告吃被告?我呵呵一笑没有回答。因为认为这句话是说律师的,说明这个人完全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原告和被告是完全对立的双方,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时,如果你是被告,你还会给原告律师“送钱”吗?那得多傻啊!其实这句顺口溜只是后半句,很多人都是学了半句话就开始发挥想象了。

随后第二集还对雷星宇故意伤害案进行了进一步分析,主要讨论的是当时情况下雷星宇及其母亲面临的现实危险性是否足够严重,危险是否还在持续?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前面文章也有所提及。这个问题看似是个客观问题,其实也包含了很多主观因素。同样的境遇,有的人可能觉得没有人身危险性,或者还不足以造成生命威胁。但对于某些胆小的人来说可能已经足以让他感觉到生命的威胁。这个问题小沈法官和宋法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在争吵后,小沈法官的师傅在劝说宋法官时,提及小沈法官和其母亲共同生活的经历,所以对于这个案件比较偏向于雷星宇。但是宋法官认为作为司法裁判者要跳出个人情感,用理性去看待问题。宋法官的说法当然没有错,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都会努力跳出个人情感用绝对的理性和法律规定去裁判案件,但是法官也是有血有肉的个体,必然无法完全跳脱出人类与生俱来的情感。

我印象中在美国一位著名的法理学德沃金的一本著作中曾经提到,每个法官都会由于自身学识、阅历、生活、历史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对一件事物有自己的偏向性意见,因此在裁判中,他会首先根据自己的这种偏向性意见决定案件的结果,然后去寻找支持自己这种意见的法律依据。因此小沈法官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去论证案件也没有错。反而在这起案件中,恰恰需要小沈法官这种与当事人有过相似经历的裁决者。因为彼时彼刻的危险性,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真正身临其境地感受到,这种相似的生活经历已经是大打折扣了。

紧接着,剧情转到另外一起骆优优直播猝死案。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方庭长向骆优优的父母道出了其父母曾向女儿强迫要钱的行为,原话用了“感情勒索”四个字,虽然很文学,但现实中法官是不会说这四个字的,太过具有指责性,不管准确与否都会产生矛盾。但是回到案件上来说,虽然其父母逼迫女儿给自己二十万,导致其女儿不得不加班工作挣钱,但是作为案件来说,这一点并不能阻却认定劳动关系和工亡。

另外这起案件叶芯法官一直在寻求新的突破点。首要原因这是一起新兴行业引发的案件,对于新问题要有新思路。而方庭长作为老调解员办案主要靠的是经验,且对自己的工作非常具有荣誉感。在徐律师说方庭长调解工作就是和稀泥时,方庭长立马就急眼了。当然在现实中,律师可是不敢当着法官的面这么说的,那必须是一口一个老师的叫着,无比尊敬。事实上实践中律师都是想和法院的工作人员维持一个比较良好的良性关系的,哪怕是门口的安检人员,而不是电视剧中的徐律师那么拽的样子。

最后为了查明骆优优所在公司的工作模式,叶法官假装面试者到了咔吧咔吧公司进行取证。即便作为影视剧来说,为了宣传法官的正面形象,也不能安排这样的剧情。作为法官,假扮求职者到本院正在办理的案件被告公司处去调查取证,这样的证据合法性本身就存在程序问题。其次,作为裁判者来说,这样做就已经失去了中立性,对被告方来说是不公平的,到时候案件进入审判阶段,相应审判人员是否需要回避,甚至整个法院是否需要回避?

我曾在郑州某个法院办案时,听到有一位当事人在法院咨询法官自己的案件该怎么打官司,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法官看了看证据说:我只能告诉你你的证据不一定能支持你胜诉,至于你还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我不能给你说。我认为这位法官的做法十分正确,这当然不仅仅是从中立性的角度考虑,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大家可以自己考虑,假如法官告诉了这位当事人都需要准备哪些证据,但最终还是败诉了会有什么后果?

所以法官是一个“被动”的角色,司法可以主动服务的工作绝对不能涉及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事项。这些工作都应当是当事人自己和律师的工作。很遗憾骆优优的父母没有律师的帮助,这一点我倒是建议以后拍类似电视剧的时候,可以给弱势一方安排一个法律援助律师,稍微帮忙宣传一下律师的正面形象,毕竟每年全国的律师同仁都会做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回馈社会。进而也不至于为了查明案件真相让法官亲自下场搜集证据,这样既不符合现实,也不合法。这样的宣传多了对于法官来说是件麻烦事,以后所有的当事人自己找不来证据都让法官去找怎么办?法官如果说自己不能去帮他找证据,他拿出电视剧说叶芯法官都假扮求职者去被告公司找证据了你为什么不能去?这样只会徒增法官的工作量。

早些年我们的媒体对于公安部门就有过类似过度的宣传,有事情找警察成了口头禅。结果家里丢了小猫小狗、甚至钥匙找不到了都找警察,给警察同志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浪费了司法资源。结果有些民事纠纷本身就不该警察管,在民警给群众解释时,有些群众不理解还埋怨警察推脱自己的事情,社会效果非常不好。

作为律师来讲,我们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自然是带着立场办案的,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地方就会更多一点。我们可以学习剧中的一些取证方法和思路,来更好地办理好当事人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