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招聘会、游园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无需消防部门审批(备案),无需向消防部门提交证明材料;需要通过外摆摊位开展临时性促销售卖、展览展示、餐饮服务、产品发布等商业经营活动,由商圈(商场)管理运营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无需消防部门审批(备案)。”近日,北京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上述政策变化。
此前,消防审批制度给部分活动承办方带来一定的负担。一位活动主理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前举办活动,得提前去消防报批,流程复杂、周期长不说,还经常因为标准模糊、口径不一卡壳。
一位业内人士感慨,北京此举“这可不是流程简化那么简单”。因为,一个中型以上活动,前期花在审批上的时间非常长,需要找第三方机构出评审报告、报图纸、跑流程、做备案材料、配合检查,出了问题就来回改。更关键的是,不同城市、不同片区甚至不同部门负责人的口径都可能不一样。因此,该变化被活动策划行业人士称为“真正的减负”“最大的松绑信号”。
北京此次明确取消大型活动消防备案有何深层现实和法律背景,取消消防审批是否意味着取消消防安全监管?对此,《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赵宏。
图/视觉中国
在安全和经营之间求取平衡
《中国新闻周刊》:为什么该变化被活动策划行业人士称为“真正的减负”?
赵宏:消防审批目的是在安全和经营之间求取平衡,但可能会导致由于过于注重安全和秩序,部分地方设置了很多门槛和障碍,申请过程中不断进行审查,导致申请时间冗长、程序复杂,给活动承办方带来一定的负担。
如果是一个时效性很强的活动,承办方忌惮于复杂的程序,可能会放弃继续举行,经营者的动力也会越来越低。这种强监管强干预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增长之间,会形成负关系。
同时,如果凡事都要审批的话,消防部门的压力和负担也很重,在这种情况下,消防部门可能只能进行选择性执法。另外,消防审批事项范围如此之广,消防部分也会存在风险判断难的困境,导致标准的模糊不定。而且囿于审批责任,为了避免风险,相关部门可能采取“能不批就不批”的方式。此外,这种强监管可能还会带来权力寻租等腐败问题。
《中国新闻周刊》:大型群众活动、外摆摊的消防审批制度是如何建立起来的?法律依据包括哪些?
赵宏: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此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涉及。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不意味着丧失监管
《中国新闻周刊》:北京消防回应,取消大型群众活动和外摆摊的消防审批后,消防部门会按照“一事一策”原则,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这种监管方式是否足以控制安全隐患?
赵宏:取消消防审批并没有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只是从之前的从严解释转变为了相对宽松的解释。消防安全监管是循环监管,除了事前审批的监管方式,还有事中监管、事后监管。比如指导场馆完善不同类型活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和消防技术服务指导,在举行大型活动时消防部门能够知悉并随时出现,这都属于事中监管。一旦出现事故,活动承办方需面临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则属于事后监管。它们都是控制安全隐患的有效方式。
其实很多活动,比如户外啤酒节、音乐节等,并没有那么大的安全风险。放松事前审批,可以让消防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到一些真正存在隐患的活动中去。
而这些活动并非消防部门在事前审批时直接禁止举行就能万事大吉,应预计人群聚集数量、可能引发的事故,做好一系列配套服务保障,比如怎样加快人员的疏导、怎样在活动中进行其他的安全保障措施等。
所以我觉得控制风险不能只在事前监管中提高门槛,而是应在事中加强服务和检查以及对风险的识别和预警、对意见的反馈等。现在取消事前消防审批,其实是在扭转管理思路。
此次北京明确取消大型活动和外摆摊的消防审批,释放了积极的信号,做出了很好的示范,即不要通过审批来抑制市场,转变传统的治理模式,给市场理性判断和自由的空间,真正实现市场繁荣。
记者:邱启媛
编辑: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