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新区第二小学老师无视法律法规体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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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根据我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严禁老师实施直接身体痛苦的体罚、变相体罚、辱骂或歧视性言行。

据家长反映孩子在延安新区第二小学上学因为上课思想不集中就被老师辱骂或是殴打,家长也曾多次向还学校领导反映过此类问题,得到的结果就是对孩子报复性的体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学习成绩惩罚学生、因个人情绪或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派遣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等行为。

严禁老师实施以下7种行为:是对学生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比如以击打、刺扎等方式来惩罚学生。变相体罚对学生实施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辱骂或者以歧视性、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因个人或者少数人的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因学生的学习成绩而惩罚学生。

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到底是为了抢抓学习成绩而体罚未成年,还是为了学校组织的延时课程的提成而对学生区别对待的,对于延安新区第二小学老师体罚教育殴打学生的行为,请延安市教育局,延安新区第二小学的高校长对你们的教育监督做出合理解释,法治社会不允许暴力的发生,也请延安市司法机关介入调取监控彻查该学校其他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对施暴老师采取司法措施,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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