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被迫和导师发生不正当关系,历经三年深究原因让人震惊

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博士,为了能顺利研究生毕业,不得不委身于能做他父亲的导师淫威之下,让我这个乡村教师震惊之余不免对女大学生的求学之路有点担忧。

这些年,高校教师故意以挂科、论文不合格等手段威胁女学生,让女学生成为自己“忘年之交”的异性“好友”,陪自己进出宾馆、歌厅等场所,为自己暖床,满足脐下三寸之需的事件频频发生。这些高校教师的失德行为,给教师的形象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也让教授们背上了“教兽”之名。这些害群之马的不齿行为,给象牙塔之称的大学校园蒙上了耻辱。

近几年,为了严明纪律,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维护高校的声誉,各个高校都出台了与之相应的管理办法,教育部也发文严禁“师生恋”,并明确表示,一旦发现教师违反此方面纪律,将按照《教师职业道德标准》和《高校教师师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从事教育教学的资格,并予以撤职、降职、开除公职等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教师,将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但谁能想到,在高校零容忍、严处罚的高压态势之下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女博士被迫和导师发生不正当关系,长达三年之久,竟然没有人发现,没有学生举报。难道女博士和导师之间这样不正常的关系没有露出过蛛丝马迹?难道同班同学,同一寝室的室友都不曾耳闻?难道教授带着女学生出入冰棺、歌厅等地寻找“激情燃烧”,就没有一名同事或者教授的亲朋好友撞见过?三年时间啊!不是女博士自己爆料,就没有一个人知道此事,难道真的是人家的保密工作做得好?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可在这件事件当中,为啥会“密不透墙”呢?

我思来想去,我想主要是中国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明哲保身”的中庸思想作祟。当学生的怕举报不成,学校以证据不足不予采纳,反而给自己惹祸上身,导师报复自己故意卡自己脖子咋办?当教师的则睁一只眼被闭一只眼,不想因为不管自己的男女之事而去得罪同事,举报都是实名还需要证据,举报不成反而会影响自己名誉,“给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家丑不可外扬”随他去吧!至于领导,一来工作忙不会深入基层,即使深入底层也无人反应,二来对于这种事情若没有确凿的证据也不好处理。民不告官不究,自古如此。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某市姓戴的女局长“婚房招待上司宽衣解带”的事件,之所以长期没有被人举报,我想也也是处于以上原因。学校就是小官场,高校师生之间的关系,和官场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虽有本质上区别,但在人际关系方面却并无本质区别,都透着利益交换和金钱至上、权利至上的见不得光的交易。女学生为了能毕业,为了能让导师给自己论文一个优秀的成绩,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刻苦钻研者,有请客送礼者,更有情愿或者被迫拿青春做交换者。

女博士被迫和导师发生不正当关系历经三年,我不是当事人,无从得知她三年的心理历程,但我能理解作为弱者在遇上禽兽之后的艰难抉择。我赞赏女博士不惜毁掉自己声誉的反抗一击,让正义得到了彰显,“禽兽”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事件落幕了,但让我至今还在担忧和震惊的是,若对教授权利缺少监督和约束,若人人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这样的事件今后还会发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