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福利多,不仅仅是改善教师性别比例

新华社报道,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有助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性别比例,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亦有助拓宽退役军人的就业渠道。

师范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教育资助

《意见》支持高校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升本招生计划,对复学转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开放师范类专业并提供专业补习。在读师范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规定享受教育资助。

退役军人教师招聘放宽年龄限制

《意见》还明确各地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根据服役年限等因素放宽年龄限制

退役军人教师资格证可延长有效期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退役军人有条件优先任教

相关地区可结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优先到中小学任教。


其他就业优惠政策

《意见》要求,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将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鼓励退役军人在学校军训任务中担任军训教官。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的企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享受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优惠政策。

健全退役军人任教工作机制

《意见》强调,各地要建立健全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工作机制,设计衔接好选拔、培养、聘用、发展各个环节,定期督查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履行教育、退役军人事务职责和对学校实施绩效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