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的春夏时节,我家住了十多年的河街瓦房因年久失修,终于在连绵的春雨冲刷下轰然倒塌。房东趁机狮子开口涨价,要强的妈妈多方奔走,终于从单位上要到一间房子,举家搬迁到一街之隔的百花亭44号小院儿。
小院儿不大,一共住了十几户人家,张王李夏,肖陈白喻八个姓氏。院子口是一条狭窄的巷子,略微蜿蜒起伏的地势,最高的是我家和隔壁的李二孃家,再往里走就是尽头一座三层小洋楼,住着当年半条街上最有钱的包工头一家三口。
李二孃当年约摸不到五十岁,微胖的中等身材,皮肤白得发亮,肿泡小眼蒜头鼻,一排黄黄的耙篱牙,为人爽朗,热情大方,我经常在放学回家进巷子口就能听到她的声音。和她住在一起的男人比她小十一岁,姓郭,平日里在街口替人修鞋补伞,妈妈让我叫他郭四叔。
四叔中等身材,头发微卷,五官深邃,常年穿着一件不带军阶标志的假军装,不多言不多语,以笑迎人。李二孃有两个儿子,和我同姓,大的一直没见过,据说大学毕业后就去了青岛工作,每每说起这个儿子,二孃都会扬高八度音,透着无比的自豪。
小儿子在我们城里很跳(混得风生水起的意思),常常不回来,偶尔遇到一次半次也是找他妈要钱。冬天永远穿着服贴的双排扣西装,大背头梳得锃光发亮,夏天就是各种白T,脚下永远是和头发斗亮的皮鞋。我问妈妈,为啥子他不姓郭?妈妈会瞪我一眼,你娃儿家家的懂不倒就不准乱问,你喊二哥就对头了!
我升初二的那年春夏,二哥带回来一个叫周五儿姑娘,高高的个子,丰满洋气,烫着一头小卷短发,头顶上还卡着个小皇冠,闪闪发光。每天睡到日上三竿才起,端着水瓢蹲在水洞口刷出一嘴白泡,梳妆打扮好,捧着一大碗李二孃煮好摊凉的稀饭,就着泡菜呼噜呼噜喝下两三碗。
吃饱喝足的周五儿,把碗筷一扔就和二哥手牵手出去了,再晩回来,二孃都会笑哈哈地起身开门迎接,捅开炉子做好饭菜端上桌。爸爸妈妈听到动静,偶尔会连连叹息着说,李二嫂太惯拾(宠溺)娃儿了,二天有苦头等到她。
仔姜初上市,堪比肉价,院子里有三户人家会毫不犹豫地买回来吃,李二孃就是其中一个。四叔一早就去摆摊,二孃挎着篮子扭着腰,来回在百花亭的街道两边搜罗各种好菜,回到家开始忙忙碌碌的洗切上了。
新鲜出土的仔姜必须要享受特殊对待,用一个白色的瓷盘装好,舀上两瓢水冲洗干净,一块一块的仔细掰下最尾端长长的一节姜指拇,再细细地撕掉一层层的皮,留下最嫩的芯。我问妈妈,为啥姜趾拇你都不撕干净就吃?你看人家李二孃,弄得好安逸哟。妈妈说,老娘哪点得空,不干活找钱吃饭就饿死你娃了。
李二孃家的日子随着仔姜的味道逐渐淡下来回归平静,二哥和周五儿在家的日子越来越多,两人房门不出院门不迈,天天腻在床上嬉哈打闹,不到饭点儿绝不下来。四叔回来倒水的时候偶有怨言,小声嘀咕着不满,二孃会大声吼他,你找你的钱,老娘的儿老娘各人伺候,你批话少说。
院子里的人们都在议论着二孃对儿子的娇纵,三姑六婆们叽叽喳喳地谈论完作鸟兽散,二孃也从不捅穿,照样大大方方的和邻居们互相问候,闲话家常。一直到有一天我放学回家,刚到巷子口,二孃震天响的哭嚎回荡,我跑进来一看,四叔呆站在我家门口,二哥和周五儿互相扭打在一起,二孃坐在晾仔姜的青石板上呼天抢地的抹眼泪擤鼻涕。
我把书包放好,打开炉子门,换上新煤球准备煮饭,竖起耳朵倾听外面的动静,差点把饭煮糊了。爸爸妈妈下班回来炒好菜,吃饭的时候我眉飞色舞地告诉她们隔壁打架了,妈妈握着筷子对我一挥:跟你说过啥子?不要管人家的闲事,你的任务就是认真读书!爸爸唉声叹气的说,这家人啊,要出事哦。
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见过周五儿,二哥又恢复了早出半夜归的生活,没过多久,连人影都不见了。四叔还是每天出摊,李二孃的精神却一天天的萎靡不振,也不大做饭买菜,四叔经常等不到送去的午饭,自己跑回来随便吃两口隔夜的对付。
院子里渐渐出现了好多关于二哥的版本更新,一说他把周五儿的肚子搞大了又不肯负责任,被周五儿的几个哥哥打死了,一说他把周五儿卖去广东做鸡了不敢回来,一说他和周五儿一起去偷了某个富户的家,拿着钱去青岛投奔哥哥去了。
那段时间里,我逮着一切机会收获了满满的好奇心,再用稚嫩的心理细细分析成我所能想出来的结果:他们应该是浪迹天涯去了。
李二孃在我离家前不久搬到了南门桥附近,郭四叔也把修鞋的小摊挪到了南关桥头,关于他们的故事,写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后来我听说,四叔一直在挣钱照顾二孃,这个比他大十多岁,其貌不扬的女人,一辈子都是他放不下的责任,也许这就是他表达自己爱的方式吧。
李二孃的前夫具体是死了还是离婚,没有人知道,传说中的大学生儿子,我也从没有见过,至于二哥,有人说他后来又出现在城里,已经沦为了瘾君子。关于周五儿,我能记起最深的印象,就是二孃为了她,一根一根把姜指拇的举动,因为,这是周五儿最爱吃的一道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