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小区,有一戸搞运动鞋批发零售的老板。其婆姨和女儿全跟着做这档生意。因为起步早,生意兴隆,门庭若市。还雇佣了一名小伙子当仓库保管兼门店销售。
天长日久,老板的姑娘看上了这一小伙子。老板和婆姨也觉得此人老实勤奋,就圆了女儿的心思。
小伙子家的经济跟不上,老娘老爹双下岗,只有老爹在外干点零时工。听说雇主闺女要嫁给自己的儿子,真是天大的好事。
时光荏苒,转眼五六年过去了。老板有了不小的外孙子。老板也因生意的风险,把两处房产的房产证写上了女儿的名字。
谁知事事难眺。日久天长,小伙子生出了事端。悄悄咪咪与另一门店的女娃有了不同寻常的关系。还把库里的货品偷偷的给了女娃家人不少。
此事偶尔被老丈人发现,老板一家人都很生气。特别是老板大发脾气,一句话解除了与小伙子的雇佣关系。让女儿与他离婚。
而这姑娘也发现老公经常深夜回家,酒醉汹汹。孩子也不管问,倒头就睡觉去了。
某一天。老板找上门来,让我给他女儿写份离婚起诉状。让女儿离婚。我说离婚是女儿的事,你得让她来问明情况再说。能你让离就离婚。
老板立马下楼将女儿领来。我看这姑娘小小的,瘦瘦的。断断续续介绍了她们的婚姻状况。也说要求离婚。还提出孩子归她抚养,房子归她。家中所有冰箱电视之类物品都归被告。
起诉状写好后,老板说:他当初应该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写在女儿名下。有点担心。
我说:那就请上一位律师代理此案,就房产与抚养问题予于法律帮助。
老板思谋了一阵,说他对这些事最清楚,他去法庭讲吧。
事隔一月之余,我听老板的近邻说:老板的姑娘与丈夫离婚啦。小孩判给了男方。房子判给了男方居住。小孩的抚养费,老板替女儿拿出20万元。
那位老板在我给他女儿写了起诉书后不久,便又买了一套房子搬走了。小区的这套房子一直空锁着。
最近,老板一家三人又都回小区来了。很晚了,老板独自一人开车归开小区。第二天早上又开车回小区。三人一起去门店做生意。老板女儿离婚后,一直未找到合适对象。而那个判归男方抚养的小孩,每周六或周日来他妈妈家一趟。好吃好喝。个子越长越高啦。
我看见姑娘见到她儿子很高兴。只是瘦瘦的脸上挂着丝丝悲伤的影子。
律师点评:依据《婚姻法》和已经生效的《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的有关规定:孩子判给男方是正确的。因为根据实际情况,男方母亲闲居家中,照顾孩子比较方便。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女方父母都在做生意,一家三口人中午都在饭馆用餐,那有时间照看孩子。
其二:孩子由谁抚养,房子自然由谁居住。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三:女方名下的房产,经核实,确系其父母早年经营生意所得。郊区那套房产虽系婚后名字写了女方的名字,但经核实,确系三角债权债务关系顶给老板的债权。与婚姻存续其间所得财产无瓜葛。
其四:目前私人之间的雇佣关系非常多。应该签合同。这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不能想雇佣就雇。想雇,就一句话走人。其五:作为父母,应该关心儿女的婚姻大事。但也能过分干予子女的日常生活与矛盾。更不能放任管,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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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件真实的故事!
闻发兴笔!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