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郭敬明被判抄袭,拒绝履行道歉判决,依然录综艺当嘉宾赚快钱

最近,于正在《我就是演员3》护犊子,炒作的热度居高不下,然后他就被111名作家联名抵制,不应该在节目上炒作。此次被抵制的还有著名作家、导演郭敬明。

这波操作像极了当初于正的《宫锁连城》涉嫌抄袭时琼瑶阿姨的《梅花烙》,前脚还大大方方地接受采访谈到:"说郭敬明抄袭,有人告他,那你看见有谁告于正抄袭的吗?"

随其后,琼瑶阿姨就把于正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这场官司长达2年,最后于正败诉,赔偿琼瑶500万(当时文学史上最高的赔偿)。

12月21日晚,宋方金、余飞等人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信中指出,反对曾有抄袭行为的于正、郭敬明频繁出现在综艺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并以此博取收视率和点击率,呼吁不要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

联合署名的还有琼瑶、高群书、白一骢、董润年等,联名下还附有从业者的很多的作品。

确实,于正和郭敬明都曾被法院判决抄袭他人作品,赔偿都赔了,但是两人均未道歉。

2003年,新生作家郭敬明凭借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崭露头角。但是同年12月,庄羽就称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自己的作品《圈里圈外》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郭敬明一审败诉,随后多次提起上诉,但都被法院驳回。

一直到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才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郭敬明与《梦里花落知多少》出版方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并公开致歉。

郭敬明赔偿了庄羽的损失,但表示拒绝道歉。而且直到今天,他也没有道歉。

此外,郭敬明在《演员请就位2》中因为给自己署名为作品《无量》的编剧,而给另外两名编剧署名为"副编剧",引发了关于编剧署名的争议。

维护著作权,抵制抄袭乱象,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塑造正能量的价值观无可厚非,这也是我们应该弘扬和发展的。

而郭敬明和于正抄袭事件是板上钉钉,而且拒绝道歉也是事实,他们也没有正方面回应过这一类的事情。

公开信中还这样地提到:“这样的'文贼'在网络平台、电视台被捧为导师,让他们贩卖成功学,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对青少年树立了非常坏的榜样。"

作为文学创作者,以剽窃行为夺取他人的劳动成果,然后摇身一变成为节目导师,成为年轻人的"榜样"是有点扯淡。

很多网友和观众都说吃瓜的心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感觉,这也就造就了互联网没有记忆,更多的是关注当下。

如果这种抄袭之风横行,不仅让作品的原创作者寒了心,也向青少年输出了一种特别劣质的价值观,也让有心进入文学领域的新人望而却步。

我们要给予原创足够的尊重,而这尊重不仅仅是口头上的"保护版权",还要让剽窃者受到当头一棒的呵斥。当郭敬明和于正拒绝道歉的时候,就应该给他们当头一棒。

他们靠着窃取来的资源(作品)赚得盆满钵满,转身赔偿之后继续自己的事业,黑红也是一种红啊。影视圈的抄袭剽窃行为非常盛行,而且持续的时间也很长了,也是时候遏制不正之风了。

光看这个联名的名单,有些网友就按耐不住自己了,因为这111位影视从业者里,也有涉嫌抄袭的。涉嫌抄袭的抵制抄袭的?狗咬狗一嘴毛,谁又比谁干净?

比如,《甄嬛传》的原著也曾被诟病有抄袭嫌疑。

《三生三世》在播出的之前,这部剧的原著作者就被质疑有抄袭嫌疑,电视剧播出后,这个争议更大了,但是编剧全程都没有给观众一个说法,而是选择了沉默。

一部原著涉嫌抄袭的作品被翻拍成了电视剧,纵然成了爆款,而其中内涵可想而知。

而且琼瑶也曾被质疑抄袭《简爱》,唐七和流潋紫更是被网友指责是抄袭惯犯,须得一视同仁,踩一捧一也就没意思了。

这打假抄袭就和反腐一样,应该老虎苍蝇一起打,和苍蝇一起打老虎算什么?还依稀记得小时候语文老师说过: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

关于文学抄袭的界定也是非常的复杂的。

根据"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原则,作品中表达的抽象思想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只保护思想的具体表达形式。

因此,法律很难将"融梗"、"洗稿"这些隐蔽的剽窃手法判定为抄袭。例如作家匪我思存状告《甄嬛传》原著小说抄袭的案件至今没有结案。

而且很多的作品,特别是影视行业的,都是作品大火之后才被怀疑涉嫌抄袭,而这时候就牵扯了很多方的利益。

当时于正抄袭门事件的时候,电视台还在案件没有完全审判下来的时候多放了几遍《宫锁连城》。

那么,我们现在应该讨论的问题应该是如何杜绝这一现象,以及对这种现象的处理。对于有剽窃行为的项目终止备案,从备案阶段就进行警告,把他们扼杀在摇篮中。

对于那些已经播出的剧,应该立即停播,维护原作者权益。也要加强法律的建设,仅仅只是赔款,而没有其他的措施,难免是有些片面的。

杜绝抄袭,不仅是保护原创,更是营造一种良好的风气,您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