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到这样个情况,一个客户说他女朋友是香港籍的,想跟他在内地登记结婚,但是他女朋友之前又有两段婚姻,第一段是离异,第二段是丧偶的,问我像这种情况他们在内地登记结婚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其实像这种情况在我办理的过程中遇到的已经不止一次了,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内地籍这边需要准备材料比较简单: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了。
当然香港籍就需要准备的比较多了,最基本的就是身份证,回乡证以及寡老证,基于香港籍有两段婚姻,所以需要提供她第一段婚姻的结婚证和离婚绝对判决令以及第二段婚姻的结婚证和配偶的死亡证明,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两段婚姻已经结束,目前是处于单身的状态,才可以进行登记结婚。
有的朋友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香港是属于中国的呀!为什么香港的文件内地好像不认可呀?
其实虽然香港已经回归了,但是香港属于特别行政区,都有各自的系统,内地系统无法查证香港文件的真实性,想要把香港的文件用于内地,那就必须先将该文件进行公证认证才可以,所以他的女朋友必须带上以上资料委托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做公证,然后再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进行加盖转递章才可以。拿到公证文件后,一式两份,一份自己拿着,另一份律所会直接寄到要领证的民政局,然后去内地民政局登记结婚就可以了。
下附:1死亡证明2离婚判决令
香港死亡证明
香港绝对离婚判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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