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快推进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最有效、最安全、最经济的措施。7月12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下半年我国新冠疫苗接种计划,要求18岁以上人员除禁忌症外接种疫苗全覆盖,并有序推进12岁至17岁人员全员接种。为了每一位居民、每一个家庭的健康,请您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凡年满18岁以上(户籍不限)且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疫苗,请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就近前往我县疫苗接种单位,于7月25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

二、从7月15日起,对所有出入县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火车站、汽车站、医院、药店、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银行保险公司、景区景点、图书文化博物馆、网吧、KTV、洗浴中心、影院、健身房、彩票销售点、加油站、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各类公共场所和县城范围内的居住小区的人员实行健康码新冠疫苗接种金边标识码查验,并对未接种人员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疫苗。

三、7月25日前,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现接种全覆盖,请所有党政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在7月25日前将自己接种信息主动报告单位。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的年满18岁高中毕业生在7月25日前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接种,以免影响出行。

四、尚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县人员,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与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县人员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疫苗。

五、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和18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医疗机构、药店、火车站、汽车站、商场超市、银行保险公司、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景区景点、文化图书博物馆、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重点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的而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出租车司机如无接种禁忌症的而未接种疫苗不允许运营。

、全县所有公共场所、服务行业业主或经营管理者要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实现“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限期整改到位。

七、广大居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苗接种从我做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筑紧筑牢全民免疫屏障,为全面战胜新冠肺炎疫情贡献“一臂之力”。


山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