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公司被罚1万元

【来源:珠江时报】

南海普法

■案情简介

南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杨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审,但仍在液氨制冷车间进行液氨设备的操作作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南海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佛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序号第7项的实施标准,对该公司处1万元的罚款。

■部门提醒

南海区应急管理局提醒,特种作业具有较高风险性,无论是企业还是特种作业人员自身,都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切不可心存侥幸。企业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在证件到期前进行复审,以保障自身安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

整理/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原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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