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宣传活动

为帮助中小企业和群众更好了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制度。近日,泰安市岱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采取区与镇街联合宣传方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制作了宣传视频,利用大厅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让许多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驻足观看,详细了解经营者集中申报要求,增强合规意识。工作人员还现场解答经营者关于适用范围、集中申报等问题。普及新修订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和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规。

在岱岳区粥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印有《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宣传页配放在各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对前来咨询的企业、群众进行详细指导。此次活动发放《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法规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加强了市场主体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制度的整体认识,提高了中小企业和消费者集中审查精准识别、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促进岱岳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曹儒峰 通讯员 王丽华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