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阳法院“执行110”干警48小时内将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涉案车辆成功扣押交付,虽然执行过程一波三折,但他们凭借过硬的执行经验从容应对、处置得当,在当地法院和公安的联动协作下,圆满完成了执行任务。
苏某某、田某某是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榆阳法院生效判决,该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陕西某运输有限公司返还丰田普拉多轿车一辆,并支付车辆垫付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隐匿行踪,将车辆据为己有,为此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我们通过公司的车辆gps定位发现涉案车辆出现在广西,你们能去扣押吗?”3月14日,申请执行人向榆阳法院提供了一条执行线索。考虑到涉案车辆存在被转移的风险,执行局领导认为情况紧急,要求“执行110”迅速出警,不要贻误执行机会,三名干警立即乘飞机赶往广西。
申请执行人公司人员将现场情况告知“执行110”干警后选择报警,在当地公安机关的追查下,“抢车”的案外人被找到,公安民警将其带至钦州法院,榆阳法院“执行110”干警随后赶来进行处置。经查明,本案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处购买车辆无力偿还垫付款后,私自通过多方将申请执行人名下车辆转卖给案外人杨某某。
随后,榆阳法院、钦州法院、钦州公安三方根据案情,共同向案外人杨某某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同时告知不配合交付车辆的严重后果,做了几个小时思想工作后,案外人依旧拒不提供涉案车辆存放地。就在榆阳法院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准备将其带回榆林拘留时,案外人慑于司法权威和执行压力,承诺不再阻碍执行,并委托人将涉案车辆交至钦州法院。
“感谢法院、感谢公安,帮我们把车返还到手,为我们公司挽回了损失。”一波三折拿回公司名下车辆后,申请执行人公司人员对公安和法院干警坚持不懈追查、最终交付车辆表示真切感谢。
此次榆阳法院克服跨省执行面临路途遥远、沟通不畅等不便因素快速出击,在短时间内圆满完成扣押行动,充分展现了执行干警高度敏锐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业务水平。
今后,榆阳法院将不断健全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对于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接出警,在核实举报信息的真实性后迅速作出响应,通过传唤、搜查、扣车、拘留等手段,有力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坚决捍卫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