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不清!副局长春节前酒驾被查,大年初二被全省通报

2月11日,也就是大年初二,云南省纪委监委曝光了部分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赌博和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问题。

从2024年2月7日开始,云南纪委监委每天不间断曝光,这已经是第5次集中曝光。据称,该曝光措施将一直持续到2月16日,连续10天。

在这些曝光的人员当中,既有省厅干部,又有基层支部书记,还有在各地各级工作的公职人员,甚至不乏单位里的领导干部。

在第5批曝光的公职人员中,就有来自红河州屏边县人社局的副局长王某杰。通报称,王某杰在2024年2月1日15:20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2月1日是腊月二十二,星期四,也是小年的前一天,是工作日。下午3点20分被查,显然他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了。

实际上,在省纪委监委曝光之前,屏边县纪委监委已经在2月6日进行了通报。这次又被省纪委监委进行了二次通报。

喝酒又酒驾,可谓错上加错。在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是不能饮酒的。而王某杰所在的红河州,在饮酒上尤其严格,早从2015年开始,当地公安系统就开始了全天候的“禁酒令”,而公职人员饮酒管理,红河州在云南也是起步较早,管理相对比较严格的。

显然,这些规定都没有劝住王某杰的酒杯,不但喝了,还酒驾了,而且还是在下午3点多,这半天的工作基本上也就给耽误了。王某杰此前在乡镇工作,当过县爱卫办的副主任,2019年2月开始担任屏边县人社局副局长,也是5年的老局长了,但就是这样一个当了多年领导的干部,居然对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这个基本常识熟视无睹,估计平时也没少喝。

云南对公职人员饮酒问题之所以管理如此严格,概因云南一些地区干部饮酒成风,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带来了极坏的影响。

2023年2月份,大理州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在州委党校学习培训期间,多次接受私营业主的宴请,聚餐饮酒,把一次富贵的教育培训机会,硬生生搞成了吃喝交友的大聚会。参与聚餐饮酒官员多达30余人,主要以剑川县干部为主,还有大理州的个别领导和其他部门领导。

39个参与聚餐饮酒的干部和管理部门,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理。尤其是剑川县,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全部被处分,有8名乡镇党委书记分别受到了撤职、降级、免职等处理。

同样是在2023年,在玉溪市峨山县,一名公职人员在公务接待中,提供了5瓶共计100元的白酒被处分,引发社会广泛热议,认为这个处理高举轻放,有点避重就轻。因为公众热议的背后,并不是5瓶酒只花了100元,也不是公款接待,而是公然违反规定在工作日饮酒,还一喝就是5瓶,明显存在拼酒酗酒现象。

在云南纪委监委曝光的5批饮酒党员干部中,有些是在工作日凌晨1点多、3点多查处的,这说明,他们不但喝了酒,而且喝的还是大酒,这样的情况下再开车,危险性可想而知。

工作日不饮酒,酒后不开车,这是公职人员的基本管理规定,平时大会小会讲,逢年过节还提,但有些党员干部就是不放在心上,抱着侥幸心理喝酒和酒驾,实在是拎不清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