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涨了10元!新余这个小区上调物业费,业主称涨价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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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江西新余渝水区北湖花苑小区部分业主

向《都市现场》反映

他们小区物业费要涨价了

虽然每个月只比原来提高10元

但不少业主表示不能接受

这是涨得太多

还是涨价程序不合法呢

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花苑小区建了26年,共18栋楼房,常住居民700余户,居民1581人。2年前,该小区纳入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现在的小区与过去有了较大变化;随着设备与保洁的增加,物业公司计划物业费从原来每个月的36元调至46元,也就是上涨10元。

小区业主 陈女士:涨,要有个程序是不是,你没有程序,你自作主张你要涨多少就多少,你涨多少你要经过我们业主的同意,是不是?

小区业主 袁先生:这个涨价也没有通过业委会大会,我们业主都不知道。

小区业主 胡先生:物业公司说街道办、社区还有业委会都同意,他们才涨价的。但是我们就是说,按民法典里面来,物业涨价要通过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经过三分之二的人同意,他就可以涨价。但是他这些程序都没走就擅自涨价。

业主们说,小区有700余户人家,其中有400多户签字反对物业费上涨。但物业公司还是贴出了最新的物业收费标准,每户每月46元。

都市现场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北湖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肖书华,对方在电话里表示,物业公司要上调10元物业费的决定,在2年前就已经告知小区居民了。

小区业主委员会 主任 肖书华:我跟物业、北苑社区、小区的楼栋长、小区部分党员老师,我们就召开了座谈会,就来听听大家的意见。这个事情在2年之前就做了,不是说现在。

物业公司负责人李秋根则表示,他们进驻小区已经18年,之前的物业费很低,公司一直亏损。2年前,小区经过改造之后多了一些新的设施,需要更多物业人员维护,管理成本增加,物业费用的上调在所难免。

北湖花苑小区物业公司 主任 李秋根:物业公司也要理解业主,业主也要理解物业公司是吧?物业公司它不是公益的,也有成本,也有投入。物业费上调是他们缺乏理解,还有我们之间沟通问题。实际上,我们前期工作一直在做,一直在公示。这个10块钱,实际上就是这个小区管理的最低最简单的一个成本 ,这是没有办法做的。

李秋根表示,他们确实是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2年前找了业委会一些代表开过会才做出这次调整。2023年5月,物业公司在小区张贴过小区旧改后的物业收支预算,2023年9月,又公布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公示。他们希望,业主们能多理解,最终同意物业费上涨。

那么,这次物业费调整,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呢?1月3日上午,都市现场记者找到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北苑社区居民委员会,进一步了解北湖花苑小区物业费上调情况。

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北苑社区 党委书记 章雅琼:去年年底,物业是上过门;但是物业是自己上门,没找社区同行。这一次既然大家都不同意,那么我们肯定针对性地去做这些工作。要是到时候上门都不同意,那就可以按照之前的方案走,因为我这边也跟业委会沟通过,小区你还是要协商出意见来,居民自治嘛。

业主们提出的《民法典》里有规定,物业费调整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能涨价,是否合法有效呢?

律师 李宜健:物业费的价格怎么定,怎么去调价,是有法定程序的。应当遵循着公平公开的一个原则,并且要符合相关的法定程序。物业费调价,是属于《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当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律师 李宜健:如果考虑费用太低,你要想调价,这都是有法定程序。并不是说不能调,而是说要经过法定程序。要符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当中,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的一个流程去调价。包括我们物业审判纠纷案件当中的一些若干解释,第二条当中也约定了你不能够单方面去调价,如果你单方面调价的话,我是可以去要求法院起诉返还相应的价款的。

经过都市现场记者协调,社区表示,可以择期组织一次有几方代表共同参与的上户调查或是投票,由业主自己来决定小区物业费的调整。

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北苑社区 党委书记 章雅琼:既然大家都有这个意愿,觉得说我没有看到这个公示,没有接收到签字这些东西,我们可以重新再来一遍。就是大家上个门,然后你确实同意不同意。当然这个上门肯定要几方上门,也不能说单我们社区也不能说单物业或是单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