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工作中
您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
法院判我胜诉,我也申请了强制执行,怎么还没收到钱哦?
我现在就等着这钱治病呢!被执行人没钱执行,我该怎么办?
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有这样的声音!
只要依法院判决申请了强制执行,就可以坐等收钱吗?
当法院穷尽执行手段,被执行人依然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申请人经济十分困难,又该怎么办呢?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什么叫
“执行不能”
通俗地说,就是
经查找,票子、房子、车子通通都没有
“执行不能”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执行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和手段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从而无法实现或无法全部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的情形。
当事人遇“执行不能”怎么办?
1.理性认识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增强预见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2.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查找并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
3.道路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类型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确实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执行救助。
法官提示:如何防范案件进入“执行不能”
1.当事人要增强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可能风险的意识,在法律行为成立前充分考虑潜在的风险,通过担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风险。
2.在启动诉讼程序时,充分运用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程序,及时申请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明确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3.可主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有效财产信息等详细的执行线索,方便法院采取相应措施,对有履行能力但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看到这里
想必大家已经明白“执行不能”的无奈
医院不能“包治百病”
执行也会遇到“疑难杂症”
请大家相信
法院干警一直在竭尽全力执行
希望大家能够理性看待“执行不能”情况
多多理解、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