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公布如下。
2023年第三季度,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12件。其中,市检察院记录报告12件,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100件。从记录报告的来源看,来自检察系统的63件,来自检察系统以外的49件;从过问方式上看,电话76件,来人32件,短信1件,微信4件,其他2件;从填报人关系上看,有关领导16件,熟人6件,亲友3件,同学1件,同事48件,战友1件,其他37件。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把执行“三个规定”作为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的有利抓手,持续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杜绝干预司法办案行为,坚持“逢问必录”工作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落实落细。
供稿:市院检务督察部
编辑:杨文睿
信息初审:李天欣
信息复审:李浦睿
信息终审:张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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