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非法买卖烟草在三都获刑!

近日,三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何某某、付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运输买卖烟草,扰乱市场秩序被判刑!

案件回顾

经法院依法审理后查明,2022年9月和2023年3月,被告人何某某在上家的安排下,先后两次联系被告人付某驾车,共同到安顺市将上家收购的烟叶装车后押运至指定地点加工成烟丝,被告人付某从中非法获利运输费4000元。

2023年5月,烟丝加工好后,在上家的安排下,被告人何某某联系被告人付某驾车前往加工点,将已经加工好的第一批烟丝运至福建省云霄县完成交易。被告人何某某、付某从中非法获利各12000元。

2023年6月,被告人何某某再次联系被告人付某驾车前往加工点,将加工好的第二批烟丝运往广州方向,经正安县高速收费站上厦蓉高速往广州方向行驶,行驶至三都县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时被三都县烟草专卖局查获。经称重,被告人付某、何某某运输的该批烟丝重3820千克,经三都县烟草专卖局依法进行价值计算,涉案烟丝价值人民币313685.41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何某某、付某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判决,被告人何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付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扣押在案的烟丝予以没收。

(来源:三都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