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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旭华说史
编辑|旭华说史
«——【·前言·】——»
16世纪英国在农业手工业商业等方面发生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为实质的经济大变革,这些变革造成英国社会等级观念巨大变化。
此时,英国的社会等级已经脱离中世纪时教士祈祷、贵族(骑士)作战,其他人劳动的观念,权力、地位、财富、教育以及生活方式,逐步成为划分等级的主要标准。
对此,温莎主教教士威廉·哈里森有典型概括,他在1577年曾有言:“我们的居民应分为四类,第一类为首者是国王,其次是贵族,再次是骑士、骑上扈从与普通乡绅;第二类是“担任官职的城市富裕市民;第三类是乡村中自耕农;第四类是受治于人而非治人者。”
显然,时人的划分标准与以前相比有很大改变,同时,担任官职的城市富裕市民也独立成一个单独阶层。
伦敦城也如此,16世纪前后存在一批拥有政治影响力和巨大财富的“精英阶层”们,他们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各个领域都有极佳表现。
但由于现实中仍然保留世家出身和传统等级观念,对它的分析要立体得多、复杂得多,毕竟旧有等级具有获得财富、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最方便条件。
根据本文第一章中对“精英阶层”的定义,本章对16世纪出现在伦敦的“精英阶层”进行概括性介绍。
«——【·官吏贵族阶层·】——»
从历史上看,在中世纪西欧各国中最先出现强大王权是英国。自威廉公爵征服英格兰并移植欧洲大陆封建制度以来,英国王权为维护外来统治不得不强化。
13世纪以后,英国政治力量逐渐在王权、地方贵族及城市市民中得到平衡,任何一方都不能一家独大,两两联合,限制一方的情况在此时经常出现。
如1258年亨利三世为给儿子谋求西西里王位,不惜破坏《大宪章》,强迫贵族和骑士交纳收入三分之一给王室,此后便出现市民与贵族相结合情况,大贵族们用武力冲击王室迫使其进行改革。
也正是由于三者之间互相制,1295年爱德华一世不得不召开“模范议会”,当时出席的400名成员中,有大主教2人,主教和教士18人修道院院长66人,其他宗教阶层的首脑3人,伯爵9人,男爵41人,骑士63人市民代表172人。
这可以清晰说明,早在中世纪时英国国王以下便存在庞大的官更贵族阶层,这些政治集团有足够力量改变英国政治走向。
正是由于议会作为中介存在,大量市民和资产阶级化贵族进入英国政权之内在英国绝对君主制出现以前,官吏贵族阶层已经形成统一的群体。
这一群体实现政治抱负的地点当然是王廷所在地伦敦,国王政府机构造就一个生活于伦敦的官吏贵族阶层,国王监护权以及议会制度吸引大批前来伦敦复命的地方贵族。
伊丽莎白时期,王室家属、宫廷官员加上仆从共有约1000人居住在伦敦,16世纪晚期这个数字增长到2000-3000人。
议会议员人数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每次开会时几乎所有贵族和超过500名乡绅以及他们的从来到伦敦,在这里逗留数月,同时据估计16世纪早期下院人数约为300人,此后不断增加。
议会出现还使新兴阶层找到团结全国的力量参与最高政权,掌握一部分政权甚至夺取政权的最好组织形式。
16世纪时,议会上院议员已由拥有封建权力和军事力量的教俗贵族转变为在政府和教会中担任职务官员和高级教士,这为新兴政治精英们参与国家政治提供绝佳平台。
据统计,在1558年上院贵族中,第一二代的新贵族共占46%。而下院则更是一个全国城乡小贵族、骑士、市镇寡头和行会各类人物、团体代表的集合体。
这些集合体汇集到伦敦,并很快适应这里的交际与生活,寻找相同利益诉求,从而结成政治上盟友。议会召开的制度化促使许多议员在伦敦择室而居,尽情享受都市的优裕生活。
这样既利于参与国家事务,又能保持议会的规模。于是越来越多来自全国各地显贵开始将伦敦当成自己第二故乡,他们渐渐改变伦敦城社会风气。
由于英国各阶层流动性较强,难以对英国官更贵族阶层和生活在伦敦的官更贵族阶层做出一个明显界定。
但确信无疑,这一阶层拥有其他阶层无法比拟的政治影响力,除议会以外他们还为国王服务,担任着政府公职。
14世纪以前,贵族们主要通过大议会向国王提供建议。在国家的政令颁布前,国王与贵族共同签发。
“如12世纪《克拉伦敦宪章》颁布时,它的全部署证人中贵族就占40%之多。另一份名为《卡提斯尔一那瓦尔敕令》文件中,署证人中贵族约占50%,《巴特牧师会员土地恩准令》署证人中贵族达到占60%。”
这种传统保留一方面限制王权,另一方面也为具有政治天赋的社会精英提供为国家尽职的机会社会进步和公民需求不断增加,使英国贵族政治体制在强大王权压力和经济基础变化中出现贵族官吏化和朝臣化倾向,但同时,16世纪时在英国政府中贵族仍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和权势。
“1540年,枢密院共有19人,其中有高级神职人员3人。即坎特伯雷大主教、达拉姆主教和温彻斯特主教;上院世俗贵族7名;爵士9名。
其余2人虽是平民身份,以后仍会得到位或封号。”
地方上,都锋王朝君主们越来越多地启用乡绅担任治安推事,这表明王权正向对于一个人物和实力都在日渐壮大的新兴社会集团让步,而且表现出力求以低廉代价来有效地维持社会秩序。
伦敦是16世纪英国政治变革领头,它早在中世纪时期便得城市自治权12世纪的一纸诉状上,一名伦敦市民在诉状中声称,“无论发生任何变故,伦敦将只奉伦敦市长为国王”。
这说明伦敦具有典型而优良的政治传统,是官吏贵族阶层生长的天然土壤。从伦敦本身的市政官员构成来看,1名市、24名高级市政官和2名郡守都应属于官更贵族阶层。
其中高级市政官是伦敦最主要的官更贵族成员,市长和郡守大多从他们中间选举产生。早期,这些官职几乎被大小贵族包办,但到16世纪时早已发生变化,商业上的成功人士开始插手政治职务。
而原来的王室财务官员、国家钱币铸造者、酒类采购员以及包税人,也逐渐利用手中职务便利从事商业,获得经济利润和增加政治实力。
由于移民城市特性,伦敦当地政府官员多来自于其它地方,据统计,1480-1660年间,伦敦172任市长中,只有14人是出生于伦敦,这也保障政治民主和公正。
诚然,并非所有官吏贵族阶层都可以被称为“精英阶层”,英国阶层复杂性超出我们想象。都铎王朝建立后,这些“进步贵族”拥护王权,继而成为英国最早“新贵族”。
然而,这些“新贵族”新的程度,只是相对于旧封建贵族而言实质上,他们仍然属于封建贵族。“这在经济上表现为仍以从事封建庄园制经济为主,政治上表现为竭力支持并维护封建王权。”
所以对伦敦“精英阶层”在政治中评价,必须以16世纪时社会发展的方向为基础,而不是简单以权力大小和财富多寡来概括。
随经济环境变化和生产力不断发展,政治不再是唯一社会理想。一些人开始经商、圈地或海盗活动,进行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开始与自己原来所属封建阶层分道扬镰。
这批人与当时新兴资产阶级具有共同经济利益,政治上也逐步倾向于资产阶级政治要求,对封建王权束缚表示不满,他们是英国革命前资产阶级化新贵族的一支重要力量,与17世纪政治革命中的领导力量一一资产阶级一同组成英国政治“精英阶层”。
«——【·新富阶层·】——»
财富经常是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的标准,但16世纪时,英国社会却并不完全如此。没有哪个阶层比商人更容易获得利润,也没有一个职业比商人更容易受到人们质疑。
这种质疑来自于多个方面,道德、宗教、经济等等。但同时,他们又受到来自教会和国家保护。
于是,世俗平民在尊重所有有关价格和利润前提下,比较容易成为商人。亨利七世本人就曾亲自经商,仅一次卖出的明矶,其价值达15166镑13先4便。
他又出租他的舰队,并借款给商人,1505至109年共借出87000镑。作为一个没有合法继承权的都铎朝开国君主,他善于开源节流,并采取各种手段来巩固王位。
可见,当时,英国社会,对于财富追求已经公开化。
首都伦敦更是一座巨大的财富城市,在那里金钱散发出更巨大魅力,攀比之风盛行。以至于1600年有人写道:“一些伦敦商人拥有10万镑资金比比皆是,在伦敦,没有5万镑就算不上富裕”伦敦商人的遗和慈善家的证明他们有庞大财产,他们每年用在慈善事业上数目,就相当于大领地两年或三年收入总额一般认为,早期中世纪英国城市没有真正的商人阶层,商人大多是外来者,本地人极少。
由于伦敦所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它在英格兰政治上特殊地位,从而使其成为英格兰商人最重要发源地。为巩固自身地位,伦敦商人不断与外商进行斗争。
如1303年《商人法》颁布对伦敦商人十分不利,激起伦敦人强烈不满,他们拒绝指派收税员征收新税。最严重排外事件是伦敦人趁瓦特·泰勒起义军进住伦敦之机对外国人屠杀,其中有40多名佛兰德尔人丧命。
«——【·结语·】——»
值得庆幸的是,16世纪的国王为迅速得到大量资金以弥补财政亏空而公开出售爵位,从而使新兴社会集团向贵族阶层渗透。
例如,伊丽莎白女王在位时,共设立878个爵士爵位,每个定价不足1000镑,这给新富阶层获得政治地位、参与政治生活提供捷径。此后伦敦新富们逐渐获得更大政治地位,甚至对于议会事业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因素是,能否得到伦敦富人自始至终的支持,有些伦敦商人也曾经跟国王有密切联系,甚至贷款给国王。
总体而言,伴随经济地位提高,“精英阶层”们越来越多介入国家政治。各郡治安法官都由乡绅担任,资产阶级掌握城市行政权,对外贸易公司头面人物多与宫廷联系密切,政治上活跃的新贵族跻身于议会和政府。
«——【·参考文献·】——»
1.郭方著英国近代国家的形成---16英国国家机与能的商务印书馆,2007.
2.谷延方.英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市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
3.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